陳朔有些懵逼,不太明白自己爹的腦回路,張張嘴想解釋,可又不知道該怎麼解釋。

相比起偷女人鞋這種事,家裡藏個貓耳娘應該更離譜?也更難讓老爺子接受吧?

以他的年齡估計不會聯想到COS什麼的,最大的可能估計是把白小柒當成妖怪,然後咯噔一下昏過去。

要不說是撿的?

但撿女人鞋這種事好像比偷鞋更痴漢。

難道說自己穿的?

至於顏色,就說自己喜歡粉粉的猛男色?

可36碼的拖鞋自己43的腳也穿不上啊。

各種念頭湧動,陳朔猶豫許久,閉了閉眼睛,生無可戀的道:“就,就一時沒控制住。”

“.......”

聽到這話,陳建文不由沉默,心情就特別難形容,過了半晌,他才幽幽的開口道:“古代文人對女性小腳的欣賞可謂由來已久,經五代戰亂之後,宋朝初年開始流行裹腳纏足。

這種裹腳的陋習一直延續到清朝,並且有愈演愈烈之態,恰逢那時的封建禮教發展到巔峰,文人士大夫的思想也開始扭曲。”

陳建文的職業是大學歷史教授,這種歷史科普陳朔從小沒少聽,但這會兒聽著心裡就特別複雜,然而老爺子的聲音仍在繼續,絲毫沒有停止的意思。

“隨著清的統治穩固,社會開始安定,在這些清朝文人士大夫的圈子裡竟然出現了一種所謂的金蓮美學。

他們對女人的三寸金蓮有種變態般的迷戀,甚至還流行起一種風氣,用女人的繡鞋裝酒喝,而在繡鞋之中,最受追捧的竟還是名妓的繡鞋,這就是所謂的妓鞋行酒,他們還將其當做風雅之事。”

說到此處,陳建文一臉的痛心疾首,不是裝的,是真正的痛心疾首,

“你在網上寫小說,也算是半個文人,喜歡腳可以理解,但人家用的是繡鞋,就算現在沒有繡鞋,你弄個高跟鞋我也能理解,但你偷個拖鞋,你這這這...”

陳建文一向開明,當教授的人也肯定學識淵博,但這會兒他竟罕見的有些詞窮,一時間真不知道該用什麼詞來形容這個兒子,他沉默片刻,問道:“你沒偷人家的內衣吧?”

“我沒有。”陳朔無力的回應,一臉的生無可戀,不知道去火星的載人飛船什麼時候能造出來。

線上等,挺急的。

聞言,陳建文臉色微微緩和,但還是有些不放心,他環顧左右,往臥室的方向走,“不是我這個當爹的不尊重你的隱私,主要是你這個事兒的性質不一樣,你讓我看看你的床上,再檢查一下衣櫃。”

“.....”

見狀,陳朔三步並作兩步追上去,直接擋在門外。

“.......”

見他這幅反應,陳建文不由皺眉,盯著擋在身前的兒子看了半晌,面色漸漸沉了下去,問道:“你還真偷內衣來著?”

“我真沒有。”

陳朔現在就特別後悔,早知道是這,當初隨便扯個理由也比這強。

比如說那是朋友不小心落在這兒的。

哦,這個理由好像不行。

誰家朋友上門穿著拖鞋來,走的時候還不穿走。

總不能說來的時候好好的,走的時候腿折了,所以這個拖鞋就用不上了?

這特麼簡直就是把老爺子的智商按在地上摩擦。

他現在突然就明白了為什麼說撒一個謊要用無數的慌去圓。

剛才還不如就直接承認家裡多了只貓耳娘,起碼不至於像現在這樣騎虎難下的。

我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