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匪首,已被擊殺(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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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的時來,沒少殺過人。
可那時的時來,是一個執法者。
時來一度認為:自己,是正義的!
做為一個曾經的執法者,時來對律法的認知,有著自己的理解。
律法,時來認為:它,是對弱者的保護。
特別是,‘殺人償命!’這一條普天共識。
倘若這天下,沒有律法……
在武力值上,時來相比於眾多凡人,也算得上是一個強者。
那是不是意味著:時來,可以隨意的打土豪、殺權貴?
律法之外,只有戰爭,才有‘合法正義’的殺人權力。
時來,一直以來,顯然並不想,開啟對凡人的殺戮。
所以,來到這個世界,已經快三年的時間。
至今,時來都沒有殺過人。也沒有想過,要殺人……
面對石師的侮辱性對待,時來也沒有想過,要血洗石家。
你在求活,是一個‘求’。
求別人給你:吃飯的機會,活命的機會。
面對別人的條件,你能接受,就接受。不能接受,就跑……
而不是,毫無原則的,殺人奪財……
面對大山裡的奴兵,時來沒有殺人搶奪,而是選擇欺騙恐嚇。
決定要加入雙英寨,時來也是看中了,它的收費模式。
水氏商行,自然是和氣生財。
時來做為打手,肯定是以保護為主。
就算遇到搶劫事件,也算是正當防衛。
時來,在這近三年裡,一路走來……
雖然,‘正義’的信仰,已經被摧毀……
可時來的潛意識,還是恪守著律法,最基本的底線。
對於殺人,時來只是單純的,潛意識在作祟。
面對流沉舟無視律法的姿態,時來權衡再三……
愛咋地咋滴吧!
反正,流沉舟是主犯!
是她,指使我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