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喊李長安回去救場!(求訂閱!)(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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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肉白菜燉粉條,這對我們而言是一道多麼普通的飯菜,甚至說有時候都不會想起它,但在那個年代而言,這是一種奢望。
這頓飯需要集合的是很多人的力量,有人貢獻的是白菜,有人貢獻的是醬油, 有人貢獻的是粉條。
這裡面最難的兩樣東西,其實就是粉條和豬肉。
粉條是夢凡了去弄的。
豬肉是王譯拿金錶去換的。
王譯,阿譯,是一名少校來自錦繡的江南之地,是原來的某軍官的特訓團成員,他也是這裡面唯一一個沒有上過戰場的人。
他試圖用他並不存在的能力和個人魅力,讓大家重建信仰。
而這個阿譯也確實演到位了, 他有些失魂落魄的說道:“豬肉,真的不好弄啊..........”
這是真的,在這裡李長安讓他體驗過這種生活,這個村莊,或者說這一帶,吃肉是逢年過節。
那是真的不好弄啊.........
“這是上好的山泉水了.........”
“什麼東西?”
“鹽。”
“白菜不能這麼放了..........”
“大蔥,大料。”
然後是夢凡了瘸著腿走了進來,臉上帶著得意洋洋的笑容,他懷裡夾著一捆粉條。
一群穿的破破爛爛的人,圍著一個大破罈子,開始了做飯。
每個人眼睛裡都有光,那是李長安要的效果,對食物的渴望。
當大家都把東西放進去時,每個人臉上都露出了憨憨的笑容,像個傻子一般。
現在還差最重要的,豬肉。
“回來了,回來了。”
不知道是誰說了一聲,大家看向了門口。
王譯拿著一個紙包的豬肉走了進來, 還捋了一下秀髮,保持著僅有的風度。
“這塊豬肉三斤四兩六錢,來之不易,來之不易啊弟兄們。”
“我以救國為民,抵禦外辱之師之名,以及填飽肚子抗戰爭取更大勝利的名義,命令那個賣豬肉的給我打折.........”
話還沒說完,豬肉就被搶去了。
阿譯用金錶換的豬肉,而那金錶是他爹留給他的,他一直都想為家父報仇。
然後就是李連勝端著個碗想吃白食被揍。
後來迷龍貢獻了醬油,還有罐頭。
大家眼睛都瞪的直了,每個人都下意識嚥了一口唾沫,餓了,聞著香氣真的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