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氏只得作罷,順從的聽了兒子的話,從屋裡翻出江文珠的賣身契,遞給林氏。

林氏拿著身契,手指微抖,眼睛裡面泛出水花,她終於把她的女兒買回來了,從此可以跟女兒在一起了。

“四丫,我們走。”林氏低頭來牽江文珠的手。

“好。”江文珠道。

細細的軟軟的聲音在院子裡響起。

毛氏和二賴子都震驚的瞪大眼睛,盯著江文珠的背影猛看。

幾秒種後,毛氏反應過來:“她會說話?”

二賴子捶胸頓足,恨恨道:“我們被騙了!”

什麼啞巴,明明會說話!還是個狡詐的小東西,別以為他沒看見她回頭時的挑釁眼神。

毛氏遲疑:“興許是剛剛學會的?有些人開口晚,三歲、五歲、甚至七八歲才開口的,也不是沒有。”

二賴子冷笑:“她早就會了。”

門外的江文珠冷笑:我早就會了,你能奈我何?

“娘,我們去衙門銷奴籍。”江文珠道。

林氏點頭:“好,我先回去跟你姐姐們說一下,然後再去縣裡,休書也要去衙門登記一份。”

古代的嫁娶休妻和離等,要去縣衙裡登記過印才正式生效,不過一般來說,只要夫妻雙方簽了休書,大家都會認可,就是在官府登記了以後,更具法律效力。

想要官府登記用印,需要交一點費用,雖然不多,但老百姓對官府有天然的畏懼,沒事不想進衙門,且還要交錢,大家都不太樂意去。

後來官府出臺法令,要求百姓遇到這些事情,必須一個月內去官府登記用印,否則不作數,不光不作數,還會把拖延不登記的人打板子治罪,這才解決了這個問題。

兩人去了江家,一進門就被張氏冷嘲熱諷,叫囂著要趕他們出去們。

林氏乾脆利落的收拾了母女的衣服,直接帶著幾個丫頭去了村長那裡,一把鼻涕一把淚的跟村長說了自己被休,和想要租苗老頭屋子的事情。

村長同情她的遭遇,大手一揮:“行,給你住,每個月給一百文租子就行。”

這是很照顧他們了。

林氏感激地給他道謝,從村長處娶了鑰匙,帶著幾個女兒去了苗老頭的屋子。

還沒來得及打掃房屋和安頓幾個女兒,林氏急急忙忙的跑去村口,發現時間已經逼近正午,沒能趕上去鎮上的牛車,更別說去縣裡了。

林氏回到家,說:“四丫,今天晚了,娘沒趕上車,明天再去縣裡好嗎?”

江文珠道:“我叫江文珠,不叫四丫。”

之前聽林氏叫四丫也就罷了,現在還這麼叫,她再心大,也覺得彆扭,渾身不得勁。

“江文珠?”林氏一愣,唸了幾遍後,歡喜地說,“這個名字好聽,以後四丫就叫江文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