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鯉女配(38)(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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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趕上困難時期,但結婚開始有點講究,家裡條件好的找個木匠給婚房訂做個大木床、大衣櫃和桌子、椅子等木製傢俱,更多的是隻有幾床鋪蓋陪嫁。
這個時候,如果家裡有臺電視機,那可就算得了個寶貝,每晚看電視,院子裡都能站滿人。
這個時候的結婚證要比50年代的好一點,有點像初版的獎狀。
還是一樣大小紙張和邊框,但是上下卻多了花邊,正上方印著兩面紅旗,紅旗上方黃色圓形上印著一個大的紅色五角星,下方花邊的正中間更是印著紅色的黨徽。
當然內容和排版也變了,比如正上方寫著結婚證三個大字,換行寫著誰和誰與哪一天自願結婚領證,經查證符合婚姻法的規定等,再下來寫著那個省事哪個單位辦的。
到了70年代,相濡以沫的愛情,那年“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最重要的是,這時人們結婚是沒有婚房這個概念。
結婚三大件,七十年代人對結婚所需的東西略講究一點,只要家境不錯的人都會準備“三轉一響”,也就是手錶、腳踏車、縫紉機、外國收音機,這樣的配置不亞於現在的有車有房!
但這些花茶覺得自己都能辦到,可是她像先把房子的問題解決了再說。
至於結婚證?她都還沒夠年齡,領不到的。
大隊長的身後放著主席的畫像,大隊長本人站在畫像前像兩位新人致詞。
在兩人新人跟著大隊長的宣誓儀式中,花茶和徐乘風正式結為夫妻了。
大家在儀式後也都紛紛再次送上了祝福。
錢有糧送的是一臺縫紉機,他倒是想送腳踏車,但誰騎還不一定,松縫紉機就不一樣了,他妹子一個人用。
跟著來的那兩位也不傻,送了一對熱水壺,這也是很不錯很高規格的禮了。
只是花茶沒想到,那個原文男主居然也送了東西給她,這是?軍用水壺吧。
咳,貌似是新的,但也貴重了吧,她們不熟啊喂。
同一個知青院的,原女主曲黛兒送的是紅頭繩,這是有多摳啊?!
沒看到另外兩位女知青都是送的茶瓷缸子嘛。
至於那幾位男知青,都很中規中矩,隨的錢。也是他們不像女知青可以送東西,男知青要是送點啥往後被說都是講不清的。
原男主除外,這是一朵奇葩和原女主剛好湊一對。
她要是曲黛兒尷尬的都能用腳趾原地摳出個三室兩廳你信不信?
紅頭繩幾分錢?!
算了,以後她結婚她要是知道地方,近就算了,遠的話她就是寄包裹都給她回寄過去你信不信?!哪怕郵寄費比頭繩還貴。
廚房幫工的就是大隊長(村長)媳婦和他們第七小隊隊長的媳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