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兇案三要素(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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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黑板上的文字,沈亦白和顧清立刻精神一振來的興致。
兇案三要素!
聽起來就很厲害的樣子。
“不過在分析三要素之前,需要把目前所掌握到的線索和資訊羅列出來。”
說著,顧清在黑板第四個區域的頂端寫上線索兩個字。
首先是死因:溺斃。
然後是死亡時間。
“今天幾號?”
顧清問道。
“九月二十五號。”
正在啃鹹菜的邢子庸答道。
死亡時間:九月二十五號午夜十二點至凌晨兩點。
接下來將包括邢子庸口述的現場勘查和法醫老張提供的屍檢資訊等一一羅列出來,竟是將第四塊區域完全寫滿。
“嚯!資訊蠻多的嘛。”
顧清的記憶裡很好,將聽到的看到的所有線索羅列完後,自己都被嚇了一跳。
目光從上到下將這些資訊檢查一遍,確認沒有什麼遺漏,這才清了清嗓子說道。
“首先來分析動機。通常有關兇殺案的動機,大致可以分為四類,分別是圖財、仇殺、情殺和其他。”
“偶像我有問題,其他是什麼意思?”
邢子庸舉手提出疑問。
“這個有些複雜,一會再詳細解釋。雖然我們還無法確定兇手是處於哪種動機作案,但卻可以透過對其他兩項要素的分析,進行逆推,圈定出最有可能的一類。”
“二十五號午夜十二點至凌晨二點期間,兇手抓住死者後腦的頭髮,將死者頭部反覆多次強行按入水中,並因此導致死者溺亡。屍檢結果證實死者肺葉裡的溺液清澈無雜質,且胸口與鎖骨平行位置有硬物硌出的痕跡。以此可以推斷,案發第一現場一定是有泳池或儲水池一類的設施。”
說完,顧清在手法一欄裡寫下泳池或儲水池幾個字。
“死者被溺亡後,出於毀屍滅跡的目的,兇手將屍體進行了掩埋。這一點透過法醫在屍體口鼻、耳道、頭髮裡,發現泥水混合物和顆粒狀的土壤等證據可以證明。”
顧青轉身第二行寫上——埋屍。
“二十五號早八點二十分接到報案,十三分鐘後到達現場。現場是反鎖封閉的化妝間,屍體呈坐姿坐在靠背椅上,面朝化妝鏡,隨身衣物、鞋襪皆是乾燥乾淨無汗液殘留,頭髮呈浸溼狀態,頭髮上的水滴落在地板上,形成巴掌大小的一灘水跡。化妝間內地板被清理過,無足跡殘留。子庸我說的這些可有遺漏?”
“沒有沒有,偶像你的記性真好。”
邢子庸眼睛裡閃著小星星道。
“還是叫我顧哥吧。”
“行!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