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跺了當下酒菜(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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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小子既然有所求,那本官定然沒有性命之憂。”
“看我叫衙役過來把你投入大牢!”
這麼一想,縣令頓時不再害怕脖子上的刀,當下怒而開口道:
“放肆!剿匪之事本官自有主意,哪裡輪到你這毛都沒長全的小子來管?”
“趕緊放開本官,否則本官治你個大不敬之罪。”
陳陽聽完這話,倒是氣笑了。
倘若有義士願為打土匪盡綿薄之力,縣令不是應該灑掃以待嗎?
這縣領倒是有意思,竟毫不歡迎!
陳陽不禁反問道:
“哦?那縣令是覺得陳某沒資格打土匪咯?”
縣令順嘴答道:
“那當然了,你算哪根蔥?”
這話說完,縣令就覺的橫亙在自己脖子的刀瞬間放下。
轉而,一道明黃色的布帛出現在自己眼前。
作為縣令,沒有人比他更熟悉這個東西。
當初走馬上任,自己也是捧了這麼一道布帛過來的。
眼前赫然是——聖旨!
縣令抬眼就看見聖旨上的忠勇侯三個大字!
頓時縣令腿一軟,“撲通”一聲跪在地上,連忙告罪:
“微臣不知侯爺大駕光臨,侯爺恕罪,侯爺恕罪啊!”
陳陽收起聖旨,厲聲說道:
“身為縣令,難保城中百姓安危,使百姓縷受匪賊侵擾,此為一罪。”
“作為一方父母官,眼睜睜看著百姓忍受饑荒,做不到與百姓同甘共苦,此為二罪。”
“身為朝廷親封的官品,不思進取,白日宣淫,實在有違王上的信任,此為三罪。”
“三罪並罰,本侯如今便是殺了你都不為過!”
“但如今城外匪賊橫行,念你為一方縣令,即刻隨我前去剿匪贖罪。”
“待平定匪亂,本侯親自上書你的罪行,交由王上決斷!”
縣令每聽陳陽陳述一項自己的罪行,心就忍不住顫抖一下。
直到陳陽說完,縣令竟嚇得當場失禁。
若是御前,此刻直接就是一條大不敬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