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要不要,殺了他呢?(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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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證死了。
物證卻還沒尋到。
暗中還有張鼎南派來的人在監視,卻不知在何地,但許仙能肯定,他不是修行人。
頂多……
有點武藝。
否則的話,許仙不可能發現不了他。
唉~
愁!
這種明知行兇者是誰,案件結果也已清晰明瞭,卻無法動手,將人捉拿歸案,繩之以法的感受,實在是令人心中發堵。
若是單純的妖魔作亂……
那還好說。
斬了便斬了。
可,妖魔與平凡百姓勾結,或者是與修行人勾結,那可就不好說了。
雖然……
鎮妖司有皇權特許,可先斬後奏,但,後邊也有極其麻煩且繁瑣的流程在等著。
人證,物證,妖魔與人勾結的確鑿證據,以及,向那位應天府來的鎮妖司人員說明此事的前因後果,怎麼查的,按照什麼思路查的,各類細節都得敘述清楚。
並且……
鎮妖司人員得知事情始末還不夠,還得在宣紙上羅列,呈到聖上面前去。
這就意味著……
無人敢弄虛作假。
即便有,那也會很快被發現,鎮妖司亦不是沒有此例。
撐傘走在街上,來往行人稀疏,許仙想想這些,極其心煩。
可真是……
一個頭,兩個大!
“唉,麻煩啊。”
“為什麼要在這個節骨眼上出事?”
許仙很無奈,近日臨安鎮妖司人員,只剩蕭三水跟自己二人。
其餘幾位,皆是前往其他郡縣,除妖伏魔,援助去了。
否則的話……
這般多人一齊查案,搜尋物證,那還不只是時間問題麼?
“可惜三水去太平縣除妖受了些暗傷,否則的話,哪還能讓他這般清閒。”
許仙輕嘆,他思索著有沒有什麼地方,是自己沒有想到的。
畢竟一件事發生,即便隱藏的再好,也還是會有蛛絲馬跡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