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證死了。

物證卻還沒尋到。

暗中還有張鼎南派來的人在監視,卻不知在何地,但許仙能肯定,他不是修行人。

頂多……

有點武藝。

否則的話,許仙不可能發現不了他。

唉~

愁!

這種明知行兇者是誰,案件結果也已清晰明瞭,卻無法動手,將人捉拿歸案,繩之以法的感受,實在是令人心中發堵。

若是單純的妖魔作亂……

那還好說。

斬了便斬了。

可,妖魔與平凡百姓勾結,或者是與修行人勾結,那可就不好說了。

雖然……

鎮妖司有皇權特許,可先斬後奏,但,後邊也有極其麻煩且繁瑣的流程在等著。

人證,物證,妖魔與人勾結的確鑿證據,以及,向那位應天府來的鎮妖司人員說明此事的前因後果,怎麼查的,按照什麼思路查的,各類細節都得敘述清楚。

並且……

鎮妖司人員得知事情始末還不夠,還得在宣紙上羅列,呈到聖上面前去。

這就意味著……

無人敢弄虛作假。

即便有,那也會很快被發現,鎮妖司亦不是沒有此例。

撐傘走在街上,來往行人稀疏,許仙想想這些,極其心煩。

可真是……

一個頭,兩個大!

“唉,麻煩啊。”

“為什麼要在這個節骨眼上出事?”

許仙很無奈,近日臨安鎮妖司人員,只剩蕭三水跟自己二人。

其餘幾位,皆是前往其他郡縣,除妖伏魔,援助去了。

否則的話……

這般多人一齊查案,搜尋物證,那還不只是時間問題麼?

“可惜三水去太平縣除妖受了些暗傷,否則的話,哪還能讓他這般清閒。”

許仙輕嘆,他思索著有沒有什麼地方,是自己沒有想到的。

畢竟一件事發生,即便隱藏的再好,也還是會有蛛絲馬跡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