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以前我沒得選,現在我想……(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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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坦誠面對自己了自己的行為。
似乎被這樣的誠實感染。
在有了第一人的帶領下,緊接著又有幾人緩緩舉手,回應渚清月方才的提問。
很好。
看著這一幕,渚清月在心中點頭肯定。
無論是怎樣的所作所為,哪怕是錯誤的,也不應該去隱瞞。如果害怕承擔後果而選擇隱瞞,就是無法承擔責任的人。
連這一點都無法明白的學員,沒有成為警察官的資格。
只能算作“逃兵”。
“將手放下吧。”
渚清月示意。
他並未就這麼簡單的放過幾人。
話落,還沒等到那幾人將懸著的心放下,或是終於得以鬆口氣,又接著開口,給出了對應的懲罰——
“方才舉手的幾人,分別寫兩千字檢討,在明日天黑之前交給我。如果你能保證自己的文字,足以將我打動……五百字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最好不要盲目自信。”
渚清月給出了選擇。
可仔細回味方才的話,又覺得根本沒得選。
不過,這樣的懲罰比起退校屆,完全就是莫大的施恩。在這樣的對比下,幾人心中自然沒有任何怨念,反而生出來一種慶幸。
還好……自己不會被開除。
許是渚清月方才的懲罰要求,讓五十嵐等人看見了希望,認為自己還有留下來的可能,頂多就是比那幾人,多寫幾千字的檢討,因此心中不禁暗喜。
慶幸自己,不用與田中有同樣的經歷。
可下一秒,渚清月開口。
現實給了他們三人一記響亮的耳光,還是附帶暴擊的那種——
“明天、後天,或是現在,填寫好後交給我。”
毫無波瀾的聲音,淡淡的彷彿在陳述某件無關緊要的事。
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做出的一個決定,或將改變對方的人生、命運。
手中一份三張的退校屆,就這樣出現在了他們面前。
明明有著同樣的舉動,可給出的懲罰卻是天差地別。
宮田不甘。
這樣的做法,實在是有失公允。
他出聲質問渚清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