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無證之罪(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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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他們高人一等?
憑自己弱小無力?
就可以藐視法律的尊嚴?
是的。
這就是殘酷的真相。
但,不該如此。
既然結果已經註定,那就珍惜每一個瞬間,每一個過程,去說出自己的看法,去說出真相!
“這個竿子就是殺害顧林的兇器,它,屬於那個叫莊子周的傢伙!”陸石舟大喊道。
“對,魚竿確實是我的,但是我是在顧林的追殺之下,正當防衛的,另外,魚竿貫穿的是顧林的胸部,這點傷並不足以令一個傳奇人死亡。”
莊子周揮舞著手臂,鐐銬的碰撞聲叮叮作響。
“真正殺害顧林的人,是你!”
“是你讓鯊鯛咬死了顧林,企圖將罪名嫁禍到我們三人身上!”
陸石舟跳腳大罵:“狡辯,你小子伶牙俐齒,還要誣陷我是兇手,簡直卑鄙。”
說完,他將半截魚竿遞給上面的三人,說:“這上面還有莊子周的血跡,可以驗證。”
“不用驗,我說了,魚竿是我的。”莊子周說。“我倒是想看看顧林的屍體,那上面有案件的真相,請問你敢將顧林的屍體,擺在眾人面前嗎?”
“我徒兒死相極慘,已經入土為安了,恐怕不能拿來作為證據。”陸石舟早有準備,不急不緩地說。
“呵,那這樣的話,魚竿能證明什麼?無非是證明我傷到了顧林,你又有什麼證據證明,他是因為這個原因死亡的呢?”
“我同行的眾水手可以證明!”
“對,我們可以證明。”
觀眾席上,五六個水手站起身說。
“呵呵,他們可以證明?不,他們只能證明你們是一夥的,證明那時候他們在現場,證明不了是我殺了顧林。”莊子周微微一笑,準備舌戰群“儒”。
“試問,我一個平凡人,外加上兩個之前還是傳奇排名第九的傳奇人,如何能夠在一個排名八的舵手面前,尤其是加上好多個排名九的水手,成功逃脫,並且殺了一個水手的呢?”
莊子周據理力爭:“你不要告訴我,是因為你們廢物。”
法庭上,陸石舟的臉色掛不住,嘟噥著說:“是我徒兒輕敵,一個人跟你們搏殺。”
上方,鳳遊城副城主祝備問:
“那你們為什麼不幫助顧林?”
“稟告城主,我們……”
“法庭之上,沒有城主一說!”祝備顯然有些生氣,剛才莊子周所說的案發現場,和陸石舟告訴他的完全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