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監護人(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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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祝無雙,原本是地府賞善罰惡司的司長,相當於冥界的上級鬼差。有一天,我突然被叫到閻羅殿上,閻王莫名其妙的解除了我的職務,作為代替,他命令我去陽間當一名高中女生的監護人。
此女名喚花鈴,其父花魁生前是龍山縣鼎鼎有名的走陰人,花家祖祖輩輩皆從事走陰一職。
“走陰”是一種什麼職業呢?舊時民間認為,“走陰”就是陽間的人去陰間當差,幫地府做事情,這是走陰人的主業。當然,如果是哪家的死者生前有什麼事情沒來得及交代,或者是生者思念逝去的親人,善男信女們都會來找走陰人幫忙,散點錢財,希望走陰人幫忙完成他們的心願。在我這個外人看來,這應該算是走陰人的一個副業,對於花家而言,也是為數不多的經濟來源。
在花鈴很小的時候,父母因病去世,家中只剩下年邁的爺爺奶奶和她相依為命,日子過得很是清苦。
這一家三口雖然一貧如洗,但是在兩位老人的精心養育下,花鈴逐漸長大成人。
花鈴小時候一直有個夢想:有朝一日,一定要讓爺爺奶奶過上好日子。
然而,這個夢想卻在她14歲那年,化為了泡影。
2010年6月,花鈴的爺爺奶奶因病去世,可憐的花鈴從此變得孤苦伶仃,過著煢煢孑立形影相弔的生活。
根據《陰間律法》的規定,走陰人在未滿18週歲之前,“走陰”的資格暫時由其監護人代理,待成年後方能獲得“走陰”的執業許可。若按照規章,花鈴作為一個未成年人,其走陰資格應由她的監護人代為接任,可是花鈴的情況很特殊,她的身邊已經沒有任何親人了。
英明神武的閻王老爺,考慮到花鈴的處境,只好想出了讓我去做花鈴的監護人。
地府明明有那麼多鬼差,閻王為什麼偏偏看中了我?
關於箇中緣由,這裡我做下解釋。
走陰人既然是為地府辦事,那麼在陰間自然就有相對應的接頭人。要知道陰曹地府可不是陽世的公共場所,想來就來想走就走,就算是走陰人,每來一次地府也要冒著很大的風險,如果沒有接頭人暗中打點,走陰人很有可能就回不去陽間,後果便是永遠留在冥界做一名孤魂野鬼,連參與正常的輪迴都是奢望。(按《陰間律法》,來到冥界的生者,如果在十二個時辰內不能還陽,將永遠滯留在冥界,喪失輪迴轉生的資格)
光緒十年,我進入賞善罰惡司任職,當時只是一名普通的僉事,放眼整個地府也只是微不足道的下級鬼差,沒有多少話語權。那時正趕上花家的上任接頭人——“枉死城督軍”吳興勇,因犯下大錯(違規酗酒,導致被關押在枉死城的鬼犯大規模越獄)被閻王判處五千年徒刑,打入十八層地獄贖罪反省。
吳興勇離職後,閻王爺正愁著找不到合適的人選當任花家在陰間的接頭人,七爺白無常和我關係不錯,他主動向閻王舉薦我,讓我去當花家的接頭。
既然是好朋友推薦,再加上閻王十分器重我,沒有過多猶豫,我便答應了這樁差事。
就這樣,我和花家的緣分持續了一百多年......
啊,不好意思扯遠了,話題回到我們的女主角花鈴身上。
適才說到花鈴14歲那年爺爺奶奶雙亡,地府考慮到花鈴尚未成年,於是派我到陽間去照顧花鈴,直到花鈴成年後,方可回地府復職。在我擔任監護人的這段時間,原來的職務由賞善罰惡司的副司長慕容天問暫代。
接到地府的委任狀後,我拿著狀紙來到陽間,對花鈴耐心解釋了一番。
花鈴聽罷,表情冷漠的回了一句:“哦,這樣啊。今後,請多多關照!”
這丫頭仍然沉浸在失去爺爺奶奶的悲痛中,一時半會還無法接受我這個外人做她的監護人。但是沒有關係,隨著時間的推移,她一定會接受我的。
成為花鈴的監護人,意味著要長期駐留在陽世,新的問題接踵而至。
雖然我是鬼差,但本質上還是鬼魂,無法長時間在陽間活動。
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找一具新死之人的屍體,由我附身在屍體上,讓屍體的主人重獲新生。表面上看,死者好像活了過來,但因為我的靈識和意志主導了屍體,才能讓死者復活,故此,復活後的死者不再是生前的那個人,變成了被我“操控”下的一個“傀儡”,而我將藉助這名死者的身體,生活在這個世界上。
花鈴聽完我的話,頓時面露難色:“你該不會是想讓一個初中女生,半夜三更的上山刨墳掘墓吧?”
我搖了搖頭,語氣平和的回答:“沒讓你去刨人家的墳,只要能找到一具新鮮的屍體就行。”
“新鮮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