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對比(第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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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電影太驚豔了。
若非張榆一番騷操作,把影片製作成本翻了無數倍,這部電影或許能打破電影回報率的最高記錄呢。
張榆對這種說法顯然是不認同的。
在他看來,若非他不計成本的為了把電影拍好,影片口碑不可能這麼好。
何況,如此還製造了不少話題,讓影迷對這部影片的質量更加放心。
雖然提高的成本,但對票房的促進作用絕對難以估算。
若是低成本拍攝,票房絕對達不到這般驚人。
近七億票房,拋開院線以及發行等,張榆到手過兩億。
這還只是票房收入。
另外還有版權收益。
當然,那些都算不得什麼,估計交的稅都比那多。
“要轉給你麼?”方正顯道。
“那到不用。”張榆說道,“先放公司賬戶上吧。我還說錢未到賬,公司沒錢運轉,要不要我轉點錢到公司。”
張榆當初投《活埋》,可不是以個人身份頭的,而是先註冊的一個工作室,然後以公司的名義投的。
張榆又不傻。
個人交稅跟公司交稅,那能一樣麼?
那怕那個時候,他的工作室還沒半點影子。
張榆的工作室乃是他全股,哪怕是方正顯這個負責人,張榆也只是給了他盈利分紅。
至於萬盛影視為何沒有入股,那估計是看不上張榆這種小打小鬧的工作室。
“公司沒錢運轉,我早開口了。”方正顯笑著說道。
公司成立之初,張榆就掏了不少錢。
不過,方正顯卻知曉。
自家老闆有錢。
楊若雪的專輯收入過億,那都算不得什麼。
他最大的一次收益,還是跟那什麼跆拳道第一人比武拿的一個億美元的“出場費”。
有錢真好。
蔡志寧的專輯定價一出,並沒有引起什麼波瀾。
可張十三緊隨其後公佈其專輯價格,卻瞬間將話題給炒了上去。
一個定價一百二十八元!
一個定價八十八元。
這似乎沒什麼。
前者乃是天王,專輯定價一百二十八屬於正常範疇。
而張榆呢?
乃是剛出道的新人。
他這張專輯乃是他的第一張,定價八十八也屬正常,甚至在新人第一張專輯定價中算是高的。
只是張榆名氣大,沒人覺得有什麼不妥而已。
或者說沒人把他當新人。
甚至因為兩個天王前後夾擊,很多人下意識的就把他當天王看待了。
這也就導致,兩人定價一對比,所有歌迷忽然有一種感覺:花一百二十八買蔡志寧的專輯似乎有些不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