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畢竟是客人,還請自己喝了一杯酒,以一種比較禮貌的姿態,陪著聊聊天,也是不錯的。

有的時候,認可,比賺錢更重要。

這是他的理念。

“你叫什麼?”

等老闆把酒端上來,楚堯看著他,若無其事的問道。

歌手笑了笑:“譚風。”

楚堯繼續若無其事的問道:“本名還是藝名?”

譚風:……

眼神微微一滯。

覺得這位多少有點奇怪。

這……很重要嗎?

大家不過是在酒吧,一起喝杯酒,坐著聊聊天罷了。

難道你在酒吧認識一個妞,叫coco之類的,還要非問人家本名叫什麼?王翠花?

他沉默一下。

這時,酒吧老闆剛好把酒端上來,於是譚風還是笑道:“本名。”

看在酒的面子上。

楚堯:呃。

心中的那個猜測,頓時徹底清晰起來。

靠這首歌爆火的演唱者,廣東雨神,本姓盧。

楚堯之前曾經看過報道,據說這首歌, 就是他從原創作者那裡, 花了五千塊錢,買過來的。

不知道是小道訊息,還是客觀事實。

但空穴來風,未必無因,想來大機率是真的。

之後……

雨神一炮而紅。

搏一搏,單車變跑車。

五千塊,變成一個億。

但,自這一首歌之後,便也再沒有動人的歌曲,泯然眾人。

至於原創作者……

更是,連火的機會都沒有。

這筆生意,五千塊賣出一個大火的“機會”,簡直是虧的褲衩子都沒了。

估計往後的餘生,都會腸子悔青。

如果能重來,或許每個人都會不一樣。

想著這些……

楚堯不由再次感慨,萬般……都是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