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晚上。

宋東在派出所,供出和他接頭聯絡,指揮他做事的席毅秘書。

但,為時已晚,楚堯壓根沒理會他。

第二天。

席毅親自帶著秘書,上門來拜訪楚堯。

來之前,他已經詳細諮詢過律師, 這樣的行為,是否構成商業間諜罪。

答案是,不構成。

概因,構成商業間諜罪需要滿足兩個要件。

第一,是客觀上實行了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

第二,是給權利人造成了重大損失。

宋東,包括他秘書的這種行為,兩個條件都不符合。

嚴格來說,還是因為……楚堯發現的早。

他們還沒有走到違法犯罪那一步, 尚未造成什麼實質性損失,就已然被發現。

不過,宋東坐實席毅指示的“監控”行為,還是讓雙方本就脆弱的關係,更加搖搖欲墜。

是以,這一次登門拜訪,席毅表現的,格外謙卑。

他可不想把這個大單子弄丟了。

真要丟了,自己這亞洲區總裁的位置,估計就要拱手讓人了。

而這一點……

楚堯,自然也是心知肚明。

……

辦公室。

楚堯看著坐在自己對面的席毅,心中還是多少有幾分感慨的。

自己的“勢力”,變強了。

之前,面對段輝和林辰陽,除了用“船票”, 幾乎沒有更好的辦法。

開掛,當然很爽啦。

但, 不開掛,靠硬實力解決掉“對手”,也頗有成就感。

當然,說到底,之所以能達成現在的“階段性優勢”,還是依賴於船票的“監控”功能。

否則,自己要想發現席毅的小動作,並且找出來,當真得花不少心思,還未必能成。

楚堯現在覺得,“監控”和“流放”的重要性,差不多是同等重要的。

甚至前者,在法制社會下,還要更實用一些。

資訊差,可以讓自己穩穩佔據優勢。

……

“請提供給我,你們艾伯維總部總裁的聯絡方式,這件事,我想和他面談。”

“以及,基於你們的惡劣行為, 咱們的合作,暫時取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