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考上了深圳大學,因為苦於沒有入學的學費,我答應了歐陽志的一個要求。

他預支第一年的六萬塊錢給我,然後在每個月四千的基礎上多給我一千,但要求我除非他父母回家,不然節假日都要住在他家,擔心春姨為我的事情重操舊業,我也不能上大學,只能是選擇了妥協。

而為了以後寒暑假這些不在家找個理由,我對春姨撒了慌,她歷來都很相信我,所以沒有懷疑我的話,也不知道我暗地裡幾乎已經出賣了自己。

每當我在歐陽志家住下,到了晚上一樓的劉阿姨關燈睡覺之後,他就會偷偷摸摸的來到我房間,就好像他第一次侵犯我的時候一樣,我反抗過掙扎過,但是都沒有換來歐陽志的罷手,相反他似乎很清楚我需要錢,警告我再反抗,那就滾蛋。

在他的威迫之下我不敢再反抗,甚至開始學著配合,只要他不觸及我的最後底線。

而每次我的配合他要是滿意的話,就好像獎勵一般,給我一百或者幾百塊錢,而這些錢給我帶來的只有恥辱。

只是不管恥辱,還是尊嚴的踐踏,他給我多少我都安心的拿著,這些錢相比我失去的一切來說,並不算什麼。唯一讓我有點安慰的就是,春姨換了一份工作,在一家小廠做打包,一個月一千七八,時間也才八個小時,沒有以前那麼累了。

前十年她養我,後半生我養她。

但是我的配合沒有讓歐陽志滿足,他反而是得寸進尺,有時候夜深人靜,他就會開啟電腦讓我學著電影裡那個樣子對他,我含著眼淚,一次次的在他面前放下尊嚴,除了那女人最珍貴的第一次,我已經什麼都沒有了。

不是他不想對我那樣子,而是每次他想做那些事情事我都會哭成淚人,或許是他還有一點良心,見到我哭就沒有再強迫我那樣了。

這樣噩夢一般的日子持續了三年時間,在他高三畢業那年終於結束了。

他按照當初承諾當著我的面刪除了所有的照片,而且保證以後都不會主動找我,哪怕路上遇見也當我是陌生人,得到這些保證之後我才離開了他家,覺得空氣終於多了自由和新鮮的味道。

結束和歐陽志的交易不久後,我也交了一個男朋友。

他叫吳俊,是我同班的同學,深圳本地人,大我兩歲。

另外還是學校學生會的副會長,成績優異,獨立性強,從大一開始就出去兼職沒有用過家裡一分錢,在學校裡是很多女生的白馬王子,甚至和我關係最好的同寢室姐妹陳潔都追求過吳俊多次,但吳俊卻是不放棄的追求了我三年。

只是最初都被我以年紀太小拒絕,不是我不喜歡他,而是我擔心和他在一起之後假期都沒時間和他約會然後被發現我和歐陽志的事情。

所以離開歐陽志的掌控後吳俊追求我,我答應了,也不用再擔心可能會被發現什麼。

因為大我兩歲,吳俊在任何方面都讓著我寵著我,讓從小沒有父母疼愛,沒有兄弟姐妹的我,感受到了親人一般的甜蜜。

後來大四出去實習的時候,我還帶他回去見了春姨。

春姨對吳俊也算滿意,說我眼光不錯的時候也叮囑我,不管多愛一個男人都要自愛,這個世界上男人是最不懂得珍惜的動物,得不到的時候是寶貝和親愛的,得到之後就會一文不值,甚至是拋棄和分手。

為了不讓春姨為我操心,我都點點頭說知道,不過想的是,我和吳俊都已經是成年人,已經可以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如果我和吳俊真的會發展到那一步的話,我會把自己交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