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指認現場,離開紫琅公園【求追讀】【求投資】(第1/3頁)
章節報錯
這三個被警察叔叔帶過來的傢伙,正是昨晚準備佔莫珂便宜的醉鬼!
當時宗澤直接把這三人給揍成了豬頭,應該是昏迷之後被公園工作人員或是清晨的環衛工給發現並且報警的。
經過了簡單的傷勢處理後,就被帶來指認現場了。
當然,宗澤估計他們現在的角色一定是受害者!
絕不會把自己意圖“撿屍”的事情告訴警察叔叔的。
宗澤坐在原位並沒有動彈或是離開這裡。
他和莫珂現在都戴著口罩,加之昨晚那三個傢伙都處於醉酒的迷糊狀態,雖然還未到斷片的地步,但也差不多了。
在黑燈瞎火的情況下,他們不可能看清宗澤的臉。
至於莫珂,她換了衣服又戴著口罩,同樣難以辨認。
最重要的是,那條【痕跡抹除】的詞條能夠確保他們不留下目擊者、足跡、監控之類的破綻。
於是他和莫珂索性就保持原位,就像其他坐在長椅上休息的人一樣。
“警察同志,就是這裡!”
其中一個人主動指向草坪,他昨晚要比另兩個人稍微清醒一些。
聽到他這麼說,兩位警察對視了一眼,一位待在原地,另一位走進了草坪。
很快就找到了三人被打倒的位置。
由於他們暈倒後,過了將近兩個小時才被公園夜間巡視的工作人員發現,所以在草坪上留下了較為明顯的痕跡。
這位警察仔細地看了一圈,除了三人留下的痕跡外,就只有幾處明顯是許久之前的腳印。
他抬頭,對著站在草坪邊的同事搖搖頭。
示意沒有發現什麼明顯的痕跡線索。
這件事的案情並不嚴重,就是三個醉漢莫名其妙地被揍了一頓。
可是誰又知道這三個醉漢究竟做了什麼事情?
“你們昨天就是在這裡遇到襲擊的?”
站在草坪邊的那位警察,嚴肅的問道。
三人忙不迭地點點頭。
“是的警察同志!”
“因為工作上的煩心事,所以昨天我喊上兩位朋友出來喝了一杯。”
“晚飯先吃了一頓烤魚,接著就去KTV唱歌,然後吃了宵夜…”
那位名為周鵬的年輕人主動說道。
“我們來紫琅公園的時候已經是凌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