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活偶與夢鬼(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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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頂處。
譚靈還是沒有頭緒,因為他實在不知道,到底還有什麼能和鐮刀沾上一點邊的東西。
就算有一樣,哪怕一樣也好。
譚靈也可以用繩子回到家裡,殊死一搏。
可最悲哀的莫過於此。
他連一點頭緒都沒有,哪怕一個想法,目標,都提不出來。
“難道我要困在這裡一輩子麼?”
有些洩氣,譚靈痛苦的搖了搖頭。
疲憊也隨之充斥到全身,拿書包當枕頭,譚靈找個舒服的姿勢躺了下來。
一股睏意襲來。
譚靈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清醒一下。
如果出去看一下,那自己腿上的那塊肉,一定被自己掐紫了。
又拿出自己與父母的合照,用手電筒照亮,看了看,譚靈的心中五味雜陳。
時隔半年,自己與父母重逢,卻沒想到是這種形式。
這該死的鬼。
譚靈最後留有的一點回憶,一點溫情,都要變成自己的噩夢。
“不,我一定要出去,一定要活下來,要將這隻鬼送入地獄。”
看著那副合照,譚靈咬牙切齒的打起精神。
仇恨,會永久的鞭策著自己。
前行,不會停下腳步。
只要這種奪走他人美好的鬼東西還存在於世上一天,自己就絕對不能倒下。
活下來。
一定。
“呼——好好思考一下,不要想當然,讓死腦筋束縛住自己。”
再次用仇恨給自己來了一記強心針,譚靈長出一口氣,放下那張合照,開始閉目沉思。
在洋館事件裡,無論是那張“戒指”的證據,還是閃靈完成遺願的方式,都曾讓自己陷入低谷。
但那是因為自己陷入了思維誤區。
完成閃靈的遺願,意義很廣,不一定是口頭轉述。
當時自己的思維固化了,還以為是一定要自己做鬼和鬼的中間人,但事實上,白子良只是想讓自己做一個傳遞者,將錄影帶放到厲鬼面前。
而這把噩夢中的鐮刀,也許並不一定是非常要是一樣物品。
有可能是一個人,一樣痕跡,一段聲音...
夢是不符合邏輯的,萬能的,充滿想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