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一章 苦衷(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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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母如今也未必會信她。
魏寶令深吸了口氣之後,緩緩抬起頭來,望上去:「姑母說,權勢究竟有什麼好,身為魏氏嫡女,做了樞密使府的表姑娘,我也該知足,畢竟一輩子的榮華富貴是一定能保全住的,不至於要這樣子去貪戀權勢,更不該為了權勢二字與人勾結,狼狽為奸,沆瀣一氣,還要害人性命,尤其是無辜之人。
是,裴清沅何其無辜。
她待人也是最真心實意的,沒有過任何利用的心思,更沒有權衡利弊之後的選擇,她永遠都是那樣客客氣氣的,乾乾淨淨的。
可是姑母,我恨她!我恨她們每一個人!」
她眼底噴薄而出的恨意是不作假的。
也看驚了魏氏。
這個恨字,從何說起?
她從前和裴清沅從沒見過。
就算是年幼時她到京城小住,或是當年她帶著珠珠回會稽去住幾日,兩個女孩兒相處的時候也沒什麼不愉快的事情發生過,何況那時候年紀都太小,就算真的拌了嘴,都不至於記恨這麼多年。
魏氏心生狐疑:「你恨誰?」
魏寶令深吸了口氣,坐直起來一些,她想了想,甚至索性盤腿坐在了地上:「姑母還記得我當年走丟的事情嗎?」
魏氏當然記得。
那年魏寶令也不過就十一二歲吧。
要說起來年紀也不算小,自己都懂事了,就算在外面人多走丟了,也能找到回家的法子。
所以魏氏那時候就知道,她不是走丟的,而是被人抱走的。
外頭拍花子的多,有些膽大手黑的,本來就是專門挑著士族貴女,高門裡養大嬌滴滴的女郎拍走。
因為賣的錢更多。
魏氏當年知道這事兒的時候就很是生氣。
還讓顧懷章幫著想過法子。
一大家子人,出去逛個上元燈會,竟然看不住一個十一二歲的小孩子。
況且那時候魏寶令已經懂事聽話,又是乖巧的女郎,本來就不會亂跑亂走,能讓拍花子的給拍走,還不只能因為跟著的長輩全然沒上心,跟著當差伺候的奴婢們也怠慢得很!
出事後,跟著她服侍的都被髮落處置了。
那時候大概找了半年的時間吧。
才把人給找回來。
她在盛京也懸心了半年,得知她被找回來,一切都好,才放下心來。
不過那會兒還是給家裡去了信,想問一問來龍去脈。
阿兄說的確是被拍花子的給拍走了,本來是看著十二三歲的年紀,拍走了賣到富貴人家,做個妾室通房的,像是魏寶令這種細皮嫩肉的高門女郎,一個就能賣上百兩。
不過好在找回來的夠快,半年的時間,人都還沒調理好呢,並沒有來得及賣出去。
彼時阿兄說的還挺詳細的,大概也是為了叫她寬心,又說拍花子的也抓到了,送交官府,都處置完了,讓她在盛京也不要再懸著心。
所以魏氏就信了。
可是從現在魏寶令的整個態度,還有整件事情前後聯絡起來想,當年她被人抱走的這件事情,似乎沒有這麼簡單。
魏氏皺著眉頭,冷眼望去:「我記得,你接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