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可惜~(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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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是時停。
而是在他使用能力時會進入到一個與現實一模一樣的時間夾層。
夾層裡的東西都是現實世界的投影,這也是他為什麼無法影響到夾層中的物品的原因。
既然是現實的投影,現實沒有被改變,那投影自然不可能被改變。
而被他帶入夾層的物品,本就是現實世界的東西,自然是依舊被物理規則影響。
可以移動,可以損壞。
而等我停止能力使用的時候,那種穿過一層膜的感覺,則是走出時間夾縫迴歸現實。
“還有一點是,在時間夾縫呆的時間越長,對於體力的消耗便越大。”
使用一秒鐘的感覺像是向前走了一步,兩秒鐘便如同向前全力衝刺十米,三秒則是全力百米..
雖然這種形容有些不準確,但這卻是林格的真實感受。
而以他現在的體力,他估計,自己最多堅持五秒。
真·五秒真男人。
“這樣的話,這種能力的使用,一秒最佳,並且最多不能超過三秒,不然對於身體的負擔太大。”
林格記下這一點後,開始思索這能力的其它運用方法。
“能不能帶活著的生物進入?”
想到這裡林格再次開始嘗試。
他這裡有很多面粉蟲,倒是不缺實驗的素材。
然後實驗得到的結果是能。
但帶入生命與帶入物體不同,他的體力消耗變成了雙倍。
而後再次實驗,嘗試將麵粉蟲留在時間夾縫中。
理論上這是可行的。
但實際操作後,就實驗的結果而言是不能。
麵粉蟲會和他一同返回現實。
林格對此不能理解。
只能暫時將這種情況,歸咎於需要能量的供應,才能在時間夾縫中停留的這種說法上。
將紋路帶著自己的超凡力量測試完,整體來說他還是很滿意的。
雖然紋路沒有給他帶來攻擊性質的超凡力量,但這種能夠穿梭時間夾縫,類似於瞬移的能力上限極高。
再遇上像上次那群畸足犬,他根本不用那麼狼狽,只靠手中火槍就能將其全部解決。
“不過,還是得先把熟練度練上去才行。”
他現在使用能力,需要花費幾秒時間,去尋找那種感覺。
想要隨心所欲的在實戰中運用還需要花費一些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