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今年已經二十五歲了,還沒有工作,每天的主要生活就是拿著父母給他的零花錢各處混日子、泡妞。

這話一出,讓年輕人很受刺激,臉色也變得陰沉下來。

“……哼!”

年輕人哼了一聲,強忍住沒有繼續滋事。

這年頭漂亮國各處都已經施行了法治,他的家室沒有像安傑洛.勃朗特一樣有底子,一旦發生衝突,至少有七成以上的可能蹲監獄。

“……等等,他真的把他說的這些全買下來了?”

年輕人偷偷看了一眼正在價目表上進行細心挑選的王洛二人,心中劃過一道震撼。

“這兩樣加起來可不便宜,可他買下來時居然一點也不猶豫,而且好像根本沒有停下來的意思?”

年輕人就這麼眼睜睜看著王洛二人購物,直到花完整整一百五十美元,才把價目表交到自己手上,頓時一陣無語。

他每個月的零花錢,也才只有兩百美元。

要說這些東西,也確實買得起,但買得起的結果便是回去以後百分百的要被老爹胖揍一頓,斥責自己亂花錢。

“能捨得一口氣花這麼多錢,證明他們每個月的‘零花錢’估計至少是我的兩倍了吧……”

人比人,氣死人,發現到對方並不是窮,只是在換一種方式享受生活,年輕人一時也沒有臉皮繼續在這家店買衣服了。

這樣下去,簡直是出醜嘛!

當即重重的把價目表往店老闆桌子上一拍,憤然離去。

“?”

望著那人離開的背影,王洛一時有點納悶,尋思自己好像也沒說重話,怎麼就把人家給氣跑了?

不過王洛也沒有在這個問題上多做思考,招手道,“珍妮,你先進去換一下衣服試試?正好我也和老闆聊幾句。”

“好的。”

一下花了這麼多錢,珍妮還是有點緊張的,不過想到這也是為了自己爭口氣,遂還是拿著大包小包走進試衣間。

過了一會。

“吱壓——”

隨著一聲老舊木門的響聲,一個全新的珍妮出現在王洛面前。

——以前的她可能是顧忌到當時在史密斯菲爾德斯酒吧的表現,一直走的淑女風,長裙、長辮什麼的,完全一個普普通通的鄰家少女。

現在頭戴一頂牛仔帽,黃色小馬甲,白襯衣,幹練的牛仔褲搭配中筒靴,已經有點西部警員的那種感覺了。

“奇克,你覺得我穿這些怎麼樣?”

珍妮小心翼翼問道。

她還是第一穿這麼貴重的東西。

“很適合啊,你人長的本來就好看,更何況這些衣服都是花大價錢買的,幹嘛這麼緊張?”王洛大大方方笑道,“自信一點咯。”

聖丹尼斯充斥著各式各樣的人,想要不讓別人看不起,最重要的就是要表現得自信,不然即便穿著再貴的衣服,也很容易被別人誤以為是搶來的。

珍妮勉強笑了笑。

她其實也一直在心裡提醒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