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森愣愣地望著拉斐爾手上的槍。

這是他從來沒有使用過的武器,因為殺傷力太大。

蝙蝠俠絕不會允許羅賓使用這種武器。

“傑森!”

“你真的能心平氣和地告訴自己,為了所謂的程序正義,必須要饒過像小丑和小丑女這樣就應該被槍斃一百遍的罪犯嗎?”

“你真的忍心看到更多的人被他們殺害嗎?”

“看看你身上的傷,雖然囚禁你的人是小丑,但是這麼長的時間裡,你敢跟我說哈莉·奎茵沒有折磨過你嗎?”

“哪怕只是為了你自己, 你都不應該放過他們!”

拉斐爾用希冀的眼神注視著傑森的雙眼。

傑森不敢看他的眼睛。

“我知道你在猶豫,你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下得去手。”

拉斐爾語氣變得輕柔。

“我並不是在勉強你,我只是想讓你明白一個道理。”

“有的時候,殺人是迫不得已的選擇。”

聞言,傑森的身體猛然一震。

殺人是迫不得已的選擇……

迫不得已……

是啊。

如果不殺掉那些兇惡的超級罪犯,又怎麼可能讓社會恢復平靜?

如果所有的一切都嚴格按照法律執行, 又有誰能制裁那些手眼通天的有錢人?

如果不是因為哥譚治安混亂, 又哪裡會有蒙面義警生存的土壤?

這些可不都是迫不得已嗎?

總要有人去做那些不被大眾認可的行為, 那為什麼這個人不能是傑森·託德?

蝙蝠俠從不殺人,可也正是因為他的不殺,才讓阿卡姆瘋人院裡的罪犯一次又一次的逃出來作案。

蝙蝠俠當然是偉大的,他把自己的所有都奉獻給了哥譚,可偉大從來不等於絕對的正確。

至少在此時,傑森心裡的某種聲音正在逐漸擴大。

有沒有一種可能,蝙蝠俠是錯的?

除此之外,一直被布魯斯壓制著的,根種在傑森天性當中的偏激與憤怒悄然蔓延。

如果殺死罪犯是蝙蝠俠永遠都不會做的事情,那就由他來做!

時至今日,死在哈莉手中的哥譚市民超過了七十人!

傑森憑什麼饒過哈莉,他有什麼資格饒恕哈莉!

僅僅因為哈莉的精神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