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知道蝙蝠俠的取向,但陳默被對方幽怨的眼神看一眼,也有點起雞皮疙瘩,畢竟整件事聽起來就好像自己始亂終棄一般。

這事也不能怪蝙蝠俠,畢竟要是你生命中突然出現一個傢伙,每隔三天兩頭就要過來揍你一頓,然後扒掉你的衣服摸走你的錢包,再開走你的車,你最開始肯定是憤怒,然後隨著日子越來越久,憤怒就會變成無所謂,一直到後面,當你已經對於這種事視若無睹,甚至變成生命中的一份子後,對方突然不來了,那你的反應會是什麼?

那自然就是各種彆扭,就好像一雙鞋穿久了,突然換一雙新鞋,明明和舊鞋一樣的尺碼,一樣的款式,但新鞋就是不如舊鞋舒服那種感受。

蝙蝠俠也是,甚至換句話說,陳默的偷襲也是他進步的動力!

此時的哥譚雖然被陳默塞進來無數的黑幫,但依然處於較低的水平,這些黑幫們頂多持有常規武力,智商也就那樣,處於正常水準,面對這樣的對手,蝙蝠俠的戰衣是可以輕鬆對付的,但現在,他的戰衣不僅變成了覆蓋式外骨骼,具備多種搜尋方式,擁有數十種武器介面,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整備更換工作。

這樣的戰衣,裝上氪石就能用來打超人了,但偏偏只是用來對付黑幫,確實有點大材小用,所以,這是蝙蝠俠為陳默準備的,但問題是,不管他往裡安裝多少外掛,增加多少功能,卻依然擋不住陳默的一擊。

當然,陳默也沒有展現出絕對的優勢,那樣做絲毫沒有樂趣可言,他每次表現的力度,速度,在蝙蝠俠的儀器看來,就是比他快一丟丟,強一丟丟,這就給了蝙蝠俠希望,讓他可以抱著一血前恥的希望不斷增強自己。

可現實呢,當他滿心歡喜的打造好了戰衣,滿心歡喜的準備來檢驗資料,然後陳默不在,就好像你苦心修煉遊戲技術,想著要帶你的女神在遊戲裡大殺四方,結果遇到遊戲停服一樣,這種憋屈感對蝙蝠俠來說,才是最要命的!

但現在,當陳默再度出現後,布魯斯所做的一切又有了意義,他又有了可以追逐的目標。

因此,儘管依舊和以前一樣被扒光了衣服,只留著一件褲衩,但布魯斯這次卻是高高興興的跳上了來迎接自己的車。

而阿福看著自家少爺的樣子,也知道,兩人的病算是好了,不過也不能說全好,畢竟那位先生已經把兩人當變態了!

“你們有錢人真會玩!”

陳默拿到了阿福承諾的黃金報酬,這些金屬在附魔後製造的彈頭足夠陳默把整個希臘神系殺上一百遍,但對韋恩集團來說,依然是九牛一毛!

所以,絲毫不覺得肉疼的阿福當即提出要給陳默加錢,長期合作,而陳默則是翻起了白眼。

“我現在知道你們的韋恩老爺為什麼喜歡把罪犯往阿卡姆瘋人院關了!”

“為什麼?”

“就像有錢人僱傭別人陪自己打遊戲一樣,你們這是想辦法在僱傭別人過來當反派,就為了滿足某人變態的慾望!”

“這不一樣的,先生!”

要是別人說這話,阿福肯定大嘴巴子扇過去了,但陳默不一樣,這傢伙實力強的可怕,所以阿福也就選擇了以理服人。

“布魯斯是在為這個城市變得更好而努力!”

“他每天打斷一百個人的腿,也沒見過這地方的問題少那麼一丟丟,你知道嗎,整個年度,美國槍擊桉的死傷人數是三萬五,而哥譚就佔據了一萬,位居全球第一!”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少爺選擇成為蝙蝠俠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