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湯姆遜小提琴(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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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碑寫的東西雖然很多,但大意就是用基督耶穌的聖盃喝水可以長生不老,這對於已經年逾半百的多諾萬來說可是一個致命的誘惑。
“那麼用聖盃喝可樂會怎麼樣?”
陳默突然打斷了正在討論的兩人。
“塞倫特,我們在嚴肅的討論歷史問題!”
瓊斯眼睛一瞪。
“我們倒是在找到聖盃之後可以試一試!”
多諾萬倒是被陳默啟發了,在他看來找到聖盃之後,自己可是要把它當日用品的,那麼能用聖盃喝的東西很多啊,朗姆酒,葡萄酒,紅茶,牛奶,如果耶穌那個時候有可樂,他也肯定會用聖盃喝可樂的!
“別打岔,塞倫特!”
多諾萬並不是第一個尋找聖盃的人,在第一次十字軍東征的時候,有三名十字軍騎士就找到了聖盃,一百五十年後,這三人中的兩人走出沙漠,雖然中途死了一個,可剩下的那個人依然將聖盃的訊息傳播了出來,並且留下了很多線索,指引有緣人去接班。
沒錯,就是接班,聖盃之水的確可以讓人長生不老,只不過就像殺傷半徑五公里的核彈火箭筒只能打四公里一樣,這玩意有點問題,它的長生不老只能在存放聖盃的那個房間生效,如果你走出去的話,那該活幾年就是幾年。
找到聖盃的騎士們飲下聖盃之水,然後就在此守護聖盃,只不過中途有兩人選擇了放棄,只剩下最後一人在堅守。
不過瓊斯和多諾萬並不清楚,陳默也沒打算在這裡說,多諾萬鐵內鬼,為人狡詐陰險,能坑一把自然要坑!
接下探尋聖盃的工作後,還沒等陳默開口,多諾萬立馬就寫了一張十萬元的支票,這是差旅費,一旦找到聖盃,事後還必定有重謝。
從對方的豪宅出來後,瓊斯將十萬元的支票裝進口袋,然後把那張五萬的塞給了陳默。
“沒看出來,你除了槍法好,還挺能敲竹槓的!”
“彼此彼此,不過那十萬?”
“什麼十萬?哪裡有十萬?”
瓊斯博士眼神迷離,一看就是裝糊塗的高手。
回到家裡,兩人立刻收拾行李,陳默先去槍店將心心念的湯姆遜衝鋒槍買到手,然後又買了一把專門設計用來放衝鋒槍的小提琴盒子,他的行李就是這個了!
至於瓊斯博士,他拿的也不多,求生工具包,手槍,長皮鞭統統裝進包裡就可以了!
兩人立刻馬不停蹄的趕往威尼斯,之前瓊斯老爹的調查就是從這裡開始的。
“話說,你就沒有懷疑過你父親的失蹤有蹊蹺嗎?”
飛機的頭等艙裡,陳默一邊大口的享受著牛排午餐,一邊說道。
“你是指誰?我父親的搭檔?還是多諾萬?”
“兩者都有!而且施耐德這個名字一聽就很德國!”
“嗯,你說的有道理!”
印第安納瓊斯能多次冒險生還自然不是傻子,將最近發生的事一一串聯,他自然感覺到有人躲在幕後策劃著什麼,結合之前尋找約櫃的經歷,他敢確定,自己老爹的失蹤肯定和第三帝國有聯絡,並且可能他父親身邊的那個搭檔施耐德博士也有可能是德國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