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以下論述謹代表個人觀點,歡迎探討。

&nmm……

還是那句話,我自己有寫,但沒決定好要不要發。

不發的原因有很多,比如發了也沒人看,沒人對這些看起來很無聊的東西感興趣。等。

發的原因也有很多,比如發了有人要看,有人對這些看起來很酷炫的理論感興趣。等。

為什麼這樣列舉——這正好就是關乎所謂自由意志的一個範例——做決定的能力。

我個人非常喜歡的一句話,“一個人如果真的知道一件事是錯的,那他就不會去做。”

不知道是誰說的,可能沒人說過,我姑且把它當初是我自己說的。

沒有什麼權威性,沒有什麼先天的說服力,接下來我會試圖進行解釋:

舉個例子,有一位搶劫犯,他去麵包店搶劫,然後被捕了。

他可能會說,我上有老下有小,窮困潦倒入不敷出,家裡快揭不開鍋了,我知道搶劫不對但我不得不這樣做。

暫且不談這樣的例子是否有真實發生的可能性——它只是一個例子而已。

他重點強調了“我知道是錯的”、“我不得不做”這兩件事。

他搶劫已經成為了現實,不談。關鍵在於他的主觀意圖。

他到底認不認為自己的做法是錯誤的?

我傾向於認為,他不知道。

這個對和錯是拋開任何其他的意義來談的概念,也就是他在做選擇的時候考慮的事情。

由於人存在自由意志,人擁有自己做決定的能力(受限於年齡、家庭背景、知識水平等,但這種抽象的能力本身是可以撇開那些因素獨立存在的)他搶劫與否來源於他自己的決定。

對與錯的認知也與這個能力相關,認知的來源於他的性格、生活習慣(上面提到的那些)等因素相關,但同樣擁有一個決定他怎麼看待事物一種東西,這還是所謂的自由意志。

如果假設自由意志不存在,那整件事該怎麼理解呢?

搶劫犯的決定不是他自己做的,假設存在一個更高階的位面(之類的)那裡邊的人早就制定好了規則,也就是他替你做好了決定,在遇到什麼情況的時候做什麼選擇。

那這個罪判罰在他的身上豈不是沒有任何意義了,他只是個背鍋的,真正有錯的是背後那個制定者。

我的觀點自然是駁斥這一面的。

說回到自由意志和本書的關聯,主要還是在討論“擁有完全狀態的人類意志的人工智慧是否可能”,歡迎更多感興趣的朋友基於這點進行更多的思考與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