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之後。

辦公室裡唐寧看著電腦螢幕,眉頭緊鎖,右手不停地點選著滑鼠,左手時不時的扶著額頭按摩一下。

經過這幾天的調查,唐寧發現了自己的委託人張強已經嚴重危害到了他人的生命安全。

其對妻子進行殘害,毆打,限制人身自由,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罪。

根據原告李青的陳述和本次案件受害者的身體檢查報告來看,劉童童身上的傷也有可能是張強造成的,那這對兒童進行虐待,毆打,致其重傷的,屬於虐待兒童罪。

但反觀張強,他反而是一副無慾無求,貌似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不說實話,滿口謊言,如果照這個情況下去,唐寧都覺得自己沒法為他做辯護了。

此刻唐寧思來想去,還是決定要再見一面委託人張強,當面進行談話。

半個小時之後,唐寧來到劉強家門口。

門是半掩著的,開啟了一條細縫,屋內微微透出一點光亮。

唐寧站在門口拉了拉衣角,敲響了門。

咚咚咚

半晌沒有回應,唐寧很好奇。

裡面是沒有人嗎?

沒聽見還是出去了?

可是門為什麼開著呢?

見狀唐寧給張強打了個電話過去,沒想到電話也沒有人接。

聽李青話的意思,就是說張強在張童童住院這麼久以來,是一直都沒有去過醫院,距離張童童出事故到現在,時間大概已經過了半個多月,但是張強卻是一次沒去看過女兒,這這麼說都有點不太正常。

況且從唐寧瞭解到的情況來看,張強在街坊鄰居里面的形象還是很不錯的,對比李青說的,雖然不是個好丈夫,但起碼是個好父親,只是這個‘好父親“的頭銜和標籤怎麼這麼快就丟了呢?

如要要是這麼想來,張強這回肯定也不會在醫院,去了也是白去,想了想,唐寧還是決定先回去,等過一會兒再打個電話聯絡一下張強。

可就在她轉身要離開的時候,卻聽到從屋子裡面傳出來了聲響。

唐寧猛地一回頭,豎起耳朵一聽,確實好像很是張強屋裡有些動靜,於是她猶豫兩下,然後輕手輕腳的走上前,耳朵貼近門板仔細聽了聽。

沒錯,唐寧聽到聲音確實是從裡面傳出來的。

「張強是在唱歌?」唐寧疑惑了,都什麼時候了,還有這好心情唱歌?再細細一聽,的確是有個人在屋裡面哼著歌。

頓時,唐寧心底一股火氣冒出,如果裡面人是張強,那他確實是過分至極,自己親生女兒還躺在醫院裡奄奄一息,可作為父親的他卻還在家裡悠閒的唱著歌。

況且,這庭審之日即將來臨,他卻貌似是一點不著急,難道是因為唐寧是個金牌律師,就以為官司能簡簡單單就拿下了?

唐寧不理解,便強忍著怒氣推門而入。

可就在進去的那一刻,唐寧瞬間定格在了原地,不禁在心裡驚歎道:天吶!!!

房間裡,首先抓住唐寧眼球的,是桌子上擺放的亂七八糟的各類啤酒瓶和白酒瓶。

零食袋子滿處都是,地上零零散散的丟滿了各種東西,瓜子皮,襪子,胡亂放倒的酒瓶子,還有已經犯黑了的香蕉皮。

唐寧抬頭看了看周圍,這一棟已經是那種很老舊的居民住房,只見四周,整個屋裡已經擁擠的只能塞下幾個人了,各種東西都擺在屋裡,四處亂放著。

就眼前著景象,唐寧都能想象出來自從李青逃走之後,張強與張童童倆人的生活,就好像每天是在垃圾堆裡面過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