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長輩可能接受不了。

順其自然吧。

“姐,你和戰遠什麼時候結婚?到時候是在我們這邊請酒,還是去莞城?抑或兩邊都請酒吧,咱們這邊也有很多人要請的,總不好讓他們都飛去莞城喝那杯喜酒。”

歐陽雅認真地想了想後,說道:“到時候就請兩次酒吧,先去莞城那邊請一次,然後回咱們這邊也請一次。”

“我原本想著三十歲之後再考慮結婚的事,現在……我想入秋後吧,入秋後還不算冷,也不熱了,適合辦婚禮。”

“花上半年的時間來籌備,不至於太趕。”

歐陽婷點點頭。

……

江城。

醫院。

“你們別攔著我,我要見鳳晴,我是她爸,你們攔著我不讓我見我女兒,什麼意思?”

鄭華又來醫院鬧了。

吵著喊著要見鳳晴。

鳳晴不想見他。

他每次過來不是關心她的傷恢復得怎麼樣,而是求著逼著她出諒解書,原諒她三個可哥的所作所為。

爭取讓她的三個哥哥輕判。

鳳晴怎麼可能出諒解書呀,這一切都是她以身入局換來的結果,也是她想要的結果。

若是讓三個哥哥輕判,她做這麼多,豈不是白費功夫了?

也是自己打自己的臉。

所以,鳳晴這幾天都不想見父親。

不管父親如何替哥哥求情,她都不為所動。

除了父親天天來鬧著,要她原諒三個哥哥,父親還去找來她的養母,養母知道兩個兒子犯了罪,進去了,早就急瘋了。

她就三個孩子,親生女兒去年就墜樓身亡,只有兩個兒子了。

兩個兒子都出事,她家裡是亂了套,兒媳婦們只知道哭,就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因為她們知道,那是被警方抓了個正著的,想說是冤枉都說不出來。

也沒有膽子敢喊冤,那麼多警察同志看著呢。

想無罪釋放那是不可能的。

唯有求鳳晴出諒解書,爭取輕判了。

養母來看過鳳晴,鳳晴倒是見了她,但僅是見了見面,養母向她道歉時,她就讓方堯請養母出去了。

鳳晴的養母也是天天過來,跟鄭華一樣見不到鳳晴。

連親生父親都不想見,她這個當養母的,帶給鳳晴的都是傷害,鳳晴又豈肯再見她,更不可能原諒兩個養哥。

養母說過去對不起鳳晴,請鳳晴大人不記小人過。

鳳晴沒有說話,卻在憶起過往時,在方堯懷裡掉淚。

她的童年,少女時代,都是非常不幸的。

養父母一家子對她的虐待,傷害,她需要花一輩子的時間來治癒。

教她如何能夠原諒他們,他們要的是她的命呀。

都是成年人了,做出傷害人命的事,就該承擔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