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我知道了。「你要是想要普通的衣服,可以去市場中央的一家店鋪,叫做一香樓,你要是想要高檔的,可以去我們還沒有準備好的別墅,你可以在裡面設計衣服,可以種菜,可以種地,可以養貓,可以養狗,很好很好。」

林菲粵說著說著,眼中的喜色越來越濃,充滿了憧憬。就這麼一小會兒的時間,他們都能排到明年了。林菲粵當然很樂意看到這樣的局面,巴不得有人喜歡上自己的莊子。

凌蘭見狀,心中大定。

回去的路上,鳳舞帶回來的那些樹,果然跟三公主說的一樣,都是珍稀樹種,不一定能活下來。

但在存活率上,林菲粵並不覺得自己會輸,因為白白可以毫無阻礙地與這些植物交流,他們的莊園是絕對不會允許自己損失一株植物的。經過了中上等樹,他們的房子看起來更漂亮了。

現在他們要做的,就是購買一些馬匹,然後他們的別墅,也就正式建成了。也可以說是一個動物的天堂。

店鋪的生意越來越好,人氣也越來越旺,很快就會有更多的人進來。甚至還有一些人,在聽說了這件事情之後,特意跑到其他的地方去購買。很多人都帶著手機來找他們,想要知道易家樂的地址,卻被告知還沒有開始營業。

這讓林菲粵感覺到了自己的軟弱,這並不是她的軟弱,而是她要為莫霄煜增添一份實力。

莫霄煜得到了訊息,要帶著自己的信物,前往皇宮,接受大將軍的冊封。可三皇子卻讓他有足夠的時間考慮,讓他等到明日再說。

兩個人靜靜地坐在那裡,誰也不說一句話,兩個人的心臟像是要互相撞擊一樣,發出同樣的聲音。兩個人的心照不宣,不用說話,就能明白彼此的想法。

分別了那麼多次,兩個人依舊不適應分離,每次見面都像是一場祈禱,每次見面都像是兩個人的眼淚。

儘管從一開始,林菲粵就下定了決心,她也意識到了在戰鬥中尋找愛情的重要性,但她依舊沒有辦法讓自己相信,她什麼都沒有說,就是怕自己一說出來,她就會帶著眼淚,生怕自己的話會被阻止,會讓他為難。

不管他有多麼的不情願,他都必須要去。三皇子本想帶著她和她的妻子去皇宮,卻礙於林菲粵的地位,為了避免節外生枝,她決定避開他們。她也怕,在他接受封印的時候,會被人千刀萬剮。

三皇子的車隊在黎明前就抵達了目的地。只有在深夜之中,他們才能夠出其不意的偷襲。

一輛黑頂黑布的馬車搖搖擺擺的從府中開出,在空蕩蕩的街道上,直直的朝著王宮而去,在這個時候,這輛馬車顯得格外的顯眼。

守門計程車兵們都睡眼惺忪,眼睛都睜不開了,一臉的迷茫,等他們回過神來的時候,臉上都露出了一絲不耐煩的神色,想要掀開面紗。莫霄煜將信物交給對方,便聽到對方戰戰兢兢地說道:「抱歉抱歉,屬下有眼不識泰山,屬下這就為閣下開啟大門……」

一進門,趙海就看到了一座富麗堂皇的城市,哈深宮是很多人夢寐以求的地方,同時也是很多人夢寐以求的地方,一踏入其中,所有人都有一種喘不過氣來的感覺。

房門砰的一聲關閉,莫霄煜從裡面走了出來,他一襲黑衣,將他的雙腳包裹的嚴嚴實實,將他的雙腳襯托的修長有力。

三皇子站在一旁,同樣穿著一襲黑衣,不過卻是一襲綢緞,看起來就像是一個學者,和莫曉宇完全不同。他很少會穿黑色的衣服,一開始她還以為他不適合,現在看來,倒是挺合適的。這就是為什麼說,服裝是要看臉的,要看氣質的。

二人便一起去了三殿下的房間,等待著早朝的到來。失去了軍令,失去了貴族身份的他,只是一個普通的百姓,沒有任何的朝服可以穿。三皇子是個王爺,而且還是個無名小卒,可以說是整個朝堂上最受矚目的兩個人了。

不過他們兩個,都是最耀眼的那一批,自然不會害怕,也不會害怕,反而表現的很正常。

當年,他以莫霄煜之死為藉口,搶走了他的一切,如今,他復活了,是時候報仇了。

天剛矇矇亮,公雞叫的聲音就是早朝的時間。她們兩個是先到的,又是先到的,又是先到的,自然是最引人注目的,不管是什麼人,只要一進門,就一定會被人認出來,這也是為什麼還沒到早朝,早朝的時候,早有議論的原因。

在他到來後,所有人都安靜下來,不敢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