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春燕等著解脫,張欣已經解脫了。..

法院判定,她跟朗健離婚。

以前跟朗健一起,是為了大領導兒媳。

現在不是大領導了,沒必要再搭理朗健了。

省商業公司總經理秘書,市作協委員,在港島出版了。

這樣的地位,更沒必要跟朗健那個畜生在一起了。

跟朗健的兩個孩子,張欣都要了。

為什麼要。

跟法院說,孩子要在母親身邊。

實際上是有原因的。

有第一個孩子的時候,跟朗健和馮化成都發生過關係;

有第二個孩子的時候,跟朗健和肖同慶也都發生過關係。

這個兩個女兒是不是朗健的,不好說。

朗健那個王八蛋,要是知道女兒不是他的,做出連畜生都不如的事,也能做的出來。

張欣聰明之處,按她的條件,在省商業公司是能分到房子的。

雖然只有三十多平,卻是暖氣樓,比吉春覺得多數人家舒服多了。

跟朗健離婚,張欣肆無忌憚起來。

想風花雪夜了,就找馮化成來一次。

想要猛一點的,就讓肖同慶過來。

至於合不和肖同慶結婚,張欣的想法是,肖同慶已經不適合做她男人了。

沒事在一起住一住就好。

至於馮化成,

更多是對他才華的崇拜,跟馮化成一起,張欣很寫意。

再有幾天就是春節了,

張欣又把馮化成喊來。

當然,馮化成也很願意來。

嚴格意義上講,張欣不是那種特別漂亮的女人。

特別是跟周蓉和周玥更是比不了。

不過,特別有味道。

馮化成很喜歡。

因為兩個人相互吸引,很快擁吻在一起。

完事了,兩個人還是不願意分開。

馮化成一隻手臂抱著張欣,從包中拿出一沓錢。

「張欣,這是五百塊,過年買點年貨。」

張欣把錢放在床頭,「馮老師,你這麼有錢啊?」

「我現在一年稿費五萬多,比工資高多了。」馮化成緊了緊抱著張欣的手臂。

「馮老師,快過年了,玥玥沒表示點?」張欣問。

馮化成一擺手,「我的閨女,不會明著給我錢的。不過真的有事,一點不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