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眼呆滯地坐在那裡。

李茜帶走二十萬,張雪要五萬元分手費,馬豔要一萬塊流產錢。

蔡曉光頂不住了。

於是找到了父親,讓父親想辦法。

父親也沒辦法。

畢竟馬上退休,根本想不出怎麼還上這麼大一筆錢。

全部身家的一萬塊都給了蔡曉光,讓他把馬豔要的一萬塊先給了。孩子生下來更麻煩。

蔡曉光按著父親說的做了。

馬豔算是搞定了。

張雪拿不到想要的錢,告到了婦聯。

被他潛走的王穎不幹了,同樣找到婦聯,說被蔡曉光騙她,要討個說法。

留在身邊的徐麗和徐曼姐妹,見家已經空了,知道不留點什麼,就才讓蔡曉光睡了,於是偷偷把蔡曉光花一萬元賣的日本小白樓換成了她們的名字。

蔡曉光,無家可歸了。

因為挪用了小金庫的錢,賈廠長也不再保他,直接停職接受審查。

又擔心蔡曉光說出小金庫的事,並沒有對他痛下殺手,讓他在會議室接受反省。

會議室,畢竟不是看守所,算是給蔡曉光緩了一口氣。

他一被停職,借他錢的都毛了。

一群群來製片廠,要見蔡曉光,讓他還錢。

這個時候,蔡曉光不再挺著,直言錢被騙了,還不上了。

於是,借他錢的人告到了派出所。

這麼大一筆錢,派出所很重視,找到蔡曉光錄了筆錄。

蔡曉光不再隱瞞,除了小金庫的錢沒有說外,其他的錢怎麼被李茜騙走的,原原本本說給了警員。

還讓警員通緝李茜,追回他被騙的錢。

可是,無憑無據,警員根本無法立案。蔡曉光借錢不還卻是證據確鑿。

在法院起訴蔡曉光之前,他被關在了製片廠小會議室。一方面,防止他逃跑,另一方面,也防止討債的人出現極端的手段。

於是,蔡曉光連吃帶住在這裡,等著法院的審判。

蔡曉光的父親幫他找了辯護律師。辯護律師說的很清楚,借錢還不上,三年跑不了了。至於那幾個女人要錢,一口咬定是她們自願的。

如果討債人不再討,三年也不用,最多判三緩三。

可畢竟是十萬元,想不讓人討債,怎麼可能。

蔡曉光陷入了絕望。

吃過午飯,蔡曉光躺在摺疊床想著辦法。想不讓人討債,唯一的辦法就是做出讓討債人信服的承諾。他也清楚,如果真判了自己三年,那討債人的錢也打水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