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純純大冤種(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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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條款是:華工資產經營不再參與後續融資輪次的投資,從2013年12月份起,逐年以當年估值為基礎減持股本,至2017年12月份減持歸零。
附屬條款是:博浪集團擔保華工資產經營投資本金的最低年收益為8%。
這個8%年收益,基本上是一級市場投融資業務中的退出基準線,一般的限定前提是幾年內沒上市融資方就需要給投資方本金與8%的年收益。
不過對於大額投資來說,8%簡直就是灑灑水,所以這可以看作是友好條款。
總之,溫良特地跑一趟華工拜訪王迎軍,將華工資產經營公司拉來當股東,不是為了繫結什麼的,而是要透過博浪終端的發展帶一波華工。
算得上實實在在的讓利。
一方面,單靠一個華南理工教育發展基金會募集的資金,對華工在學研資源的投入上幫助有限,哪怕溫良出面背書。
另一方面,博浪所有研發工程都可以說是吸血華工底蘊才發展起來,自該有所回報。
而且在溫良的記憶中,王迎軍18年才從華工校長位置上退下來,有這一批熟悉的校方領導在,不擔心被博浪終端帶飛後,獲得的收益被挪作它用。
至於萬一……今天溫總能靠關係,明天溫總就不能靠關係了嗎~
與羊城城投的附錄框架協議就非常複雜了。
而且是先送走華工方面的人馬再談。
難得的不是溫良全權主導,而是與陶真廣一道來的其他幾個青年。
由他們提出框架,溫良按照實際需求增減條款。
牽扯到了很多很多東西。
包括但不限於稅收、繼續投資、股本減持方式等等方面。
條款對博浪終端有一定約束,不過設立的相關標準不高,除非作大死,不然對博浪終端來說比較輕鬆。
條款的核心是,股本最終一定會減持歸零。
不過過程不會像華工資產經營那樣,不再跟投後續融資輪次,也不是持續性的減持。
比方說明年以城投為首的企業可能將成為博浪終端的大股東,股份比例甚至會超過80%。
而且減持的方式也很不一樣。
有特別多的細節,比方說部分地區的城投投資當地企業時,有企業再優勢發展情況下,無償退出股本的先例,即投資款都不要了。1
或者是按投入本金原封不動的來減持,即不享受企業發展帶來的紅利。
總之,溫良不是白給老李頭通話,也不是白跑一趟蘇和安家拜訪的。
他想要從羊城開始做點實驗的心思也是堅定不移的。
拋開別的先不談,只要把‘錢’‘搶’到了博浪這邊來,至少可以保證在必要專案上的持續性研發投入。
單以博浪現有的體量,走了泛微電子的自研路線,以後重複造輪子的事情多了去。
又要防患國內同行帶來的壓力,又要防範海外隨時會發生的打壓,再不找幾個純純大冤種,那可怎麼活。
如果不是有這些哪些方面的壓力,溫良也不至於一早就竹筒倒豆子的去跟老李頭開誠佈公。
也不是光靠自己發展不起來,而是有外力可借幹嘛不借。
正如蘇和安說的那樣,這錢給誰不是給~
幾份複雜的附錄框架協議中,都約定了投資方不以任何形式參與博浪終端日常經營活動,僅進行必要的財務審計。
財務審計這玩意其實有沒有無所謂。
因為有個比財務更高階的約束在,那玩意叫稅務審計。
溫良不認為自己腦袋大到可以去挑戰稅務的權威。
總而言之,因為這些條款非常複雜的附錄框架協議在,博浪根本不在意對博浪終端的持股比例是多少,只要不低於5%就行。
至於違約?
別搞笑了,拋開華工,以羊城城投的背景要想搞博浪,任何方式博浪都不太有掙扎餘地。
當然,發生那種事情,除非是溫良背叛人類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