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 你師傅剛剛打電話通知我們提審申請已經提交, 他讓人等會兒傳到這邊公安局,咱倆直接過去就行。”

“好,那我們現在就過去吧。”

乘車來到公安局拿到提審申請,馬不停蹄的去了政法大學找到劉慈彤。

此時她正坐在圖書館內的一個角落裡專心看書,以至於龔正和肖紅走過去都沒發覺。

龔正拽開她對面的椅子坐下來。

劉慈彤這才注意到他們兩個人,放下手中的書小聲說道:“兩位警官有事嗎?”

龔正從包裡取出提審申請放在桌子上,推到了劉慈彤面前:“請你配合我們的工作。”

“提審?你們這是把我當成嫌疑人了嗎?”

“暫且是這樣,我們還是換個地方溝通交流吧,在這裡......”龔正環視了一圈,“我怕影響大家學習,同時對你的影響也不好。”

劉慈彤點點頭,抱著手中的書和筆記本從椅子上站起來。

龔正看了一眼書名,頓時後背就感覺到一陣陣涼風颳過。

書的封面上寫著“Jack the Ripper”,翻譯到中文就是“開膛手傑克”,署名為:詹姆斯·卡納克。

故事記錄的是1888年Y國,殘忍案件,自己之前聽同學提起過,但從來沒有看過這本書。

劉慈彤跟著龔正和肖紅走出圖書館,走出學校大門,乘車直接去了火車站。

“你們是打算帶我回衡魯市嗎?”劉慈彤意識到問題所在,問道。

“是的,畢竟案件發生在衡魯市。”

“那如果你們無法證明我的嫌疑,是否會對我做出補償?包括精神,往返車費以及我耽誤的學業。”劉慈彤又一次的重新整理了龔正和肖紅對她的認知。

“劉慈彤我們現在所掌握的證據都在表明你有重大嫌疑,所以才會對你提出提審申請,本來是不需要走這一步的,可是不這樣做你作為公民有權利拒絕我們的詢問,至於你說的補償問題如果最終確定你不是嫌疑人,到時候你可以試著申請,至於能不能透過我不確定。”

“一般你們這麼說就是肯定不會透過。”

“不一定,看你的損失有多大,車費你放心我不需要別人我就可以給你出,耽誤的學業我們已經和你的任課老師溝透過,你最近兩天沒有任何的必修課。”龔正出其不意的給出了她答覆,“哦對了,關於你說的精神損失費問題,我也可以給你答覆。”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精神損害賠償,是指受害人因人身權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損害而要求侵害人給予賠償的一種民事責任,而你肯定不在這些範圍之中,我們公安機關對你提審都是嚴格按照規定執行,符合所有的法律程式。”

龔正這一番話讓劉慈彤閉上了嘴巴,同時讓一旁的肖紅目瞪口呆。

這傢伙什麼時候學的這些東西?心裡一萬個問號劃過。

龔正並沒有過多的接觸法律,只不過曾經在學校老師講過一些典型的案例,被他記下來。當初還在想這種問題怎麼可能會出現,沒想到今天就派上了用場。

用你的技能打敗你,這就是學習的魅力。

搞定了劉慈彤,如願以償的踏上了返回衡魯市火車,好在這一次李娜娜給買的坐票。

(所學的知識不一定全都能用上,但是不能不學,因為你無法確定某一天會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