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乞兒討錢買肉包兒(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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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後來的事告訴我,不管我的嘴生的是大還是小,我都沒這個福氣把餅吃下,把皮襖穿上。
衍文四年,臘月初八,老翁算出最多三天必然飄雪,雪重封山,山上的猛禽估摸著也會趁著大雪來臨之前再出來覓冬眠前的最後一次食。
這是他過年前,能跟我兌現皮襖承諾的最後一次機會。故而天還沒亮,他就拿著他用順了手的捕獵工具去了倉山。
那一天,我跟往常一樣在白日裡去外的小書舍。舍裡沒夫子,多是一些跟我差不多年紀的孩子跟著大一些的學學筆畫,認認字。
可別看這舍不正規,要想進去跟學也是需要先繳納「入舍費」的——一塊飴糖。
飴糖在這遠離市集的地方是個稀罕物,我沒有,所以進不去。但進不去卻不代表我不能學,古有匡衡鑿壁偷光,今有我爬樹聽課。
舍裡的大孩子翻來覆去都是那幾句話,我趴在樹上早已銘記於心,倒背如流,就連他教的字我拿著樹枝筆畫自覺也寫的很是不錯。
最起碼,比那些有椅子坐,有桌子趴,卻還一副沒精打采,感覺下一刻就要睡過去的要寫的好。
「沒意思!」我在學了兩個時辰後,興喪喪的從樹上跳了下去。拍了拍身上的灰,我就回了倉山下的小破屋。
淘米煮飯,摘菜清炒,我像往常那樣,踩著板凳趴在灶臺上把晚飯做好,然後蓋上蓋子,悶著等老翁回來。
眼前星舒月朗,屋外卻還是沒有輕重交錯的腳步聲傳來,我看著那見底的油燈有點慌。
寒風刺骨,我合抱著家裡最粗壯的柴棍一小步一小步的往門口處蠕動。頂風關門,再背門而坐。
冬夜裡的風很像鬼嚎,我若是心大的也就算了,可偏我是個愛瞎想的,就著這個風就想起了鬼,想著鬼就想起了好多天前書舍裡那個大孩子說的新嫁娘。
一個早亡的新嫁娘……
怎麼還不回來啊!木棍夾在手臂中,我憋著嘴,儘量不發出一點聲響,那大孩子說新嫁娘最喜歡哭啼啼又長得好看的小孩兒了。
兩個要求我已經佔了個好看,可不能再佔個愛哭!
老翁……你怎麼…怎麼……還不回來啊!我把頭埋在臂窩裡,露著一條縫看油燈搖曳。
老翁被人送回家中,已是次日下午,臘月初九。
他殘瘸的那條腿徹底沒了,他說,「這次老天爺本來特別關照我,給了我一個抓大…老虎的機會。可惜啊!」他憤憤的拍了下那條殘腿,「可惜了,要是我這腿沒廢,你今年就能有新襖穿了。」
「老翁……」他其實年紀不大,只是衣著老舊,又不愛梳妝打扮,滄桑裡就顯得年紀大了,他救了我,又養了我,按道理我就算不認他為親父,也該叫個「義父」。
可是……他不願意,三年前,他揪著才學會叫「爹爹」的我扔到了雪地裡,一摔一個坑,我像個白蘿蔔一樣,紅著一張臉朝他傻樂。
他被我笑的剔了剔牙,道,「我告訴你啊,你雖然是我從草窟裡撿回來的,這兩年也是吃我的喝我的,但我不是你爹,你爹另有別人,你要是想叫人爹,等你長大了,自己去找!
到時候,想叫多少聲叫多少聲。現在,別叫我,你再叫我就把你扔了。」
少時不知話真,我以為他這樣的舉動是在跟我玩兒,故而不怕被扔的湊到他身邊叫了一個又一個「爹爹」。
但在經歷了三十二次「提」「溜」「扔」後,我懂了,他是認真的,他真的不喜歡我叫他「爹!」
強扭的瓜不甜,我放棄了,並且放棄的很徹底。一連兩年,都只跟外的人叫他老翁。
其實,老翁也只是少數人對他的稱呼,更多的是「瘸子」「老瘸子」「那個誰」這樣的。
後面的這種,我自覺很不禮貌,所以就自作主張的認了前面那一種。
也幸好,「老翁」這個稱呼沒有遭到他的厭惡,雖然也不是我叫出的每個「老翁」都有他的回應,但最起碼,他應的多,忽略的少。
話題扯遠了,再說回畫幕裡。
畫幕裡,我的手中依舊還抱著那個木棍,一身灰土,跟他第一次從草垛裡看到的我很像。
我癟著嘴,包著淚,告訴他,「我不要,我不要冬襖,我什麼都不要,我怕!老翁……我怕!」壓了一夜的恐懼好像在看到他的一刻找到了宣洩口。
不大的小屋子裡,我的哭聲,一陣蓋過一陣,我從沒這麼哭過,所以他根本不知道要怎麼哄我,沒成過婚,沒生過子的老翁一下子犯了大難。
這難,跟我第一次賞了他一灘「黃金」時,他遇到的不相上下。
那時,他是怎麼做的來著?他想了想,朝著我張開了臂膀,「來吧!杵那哭可憐巴巴的像我不讓你好一樣,我畢竟也養了你一場,做不了你爹,你就把我先當個叔叔看吧。
來,讓我抱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