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連思姑娘(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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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寨裡一間鋪滿了軟墊的屋子外,做錯了事的晟武帝正端著一個裝滿了水的銅盆子,跪在把去年桔梗打折了紮成的草把子上。
「你去啊!」拐角處的歪脖子後面,各扎著一個小揪揪的兩個人,你一句我一句的就要不要去夫人那給他們的大當家求情的事兒吵了起來。
「你怎麼不去!」被點名的那個小土匪推了一下提議的那個,「要去你去,你忘了上次的事兒了?這是大當家的跟夫人之間的情,趣呢,夫妻間的事兒,外人管不清的。」
被推的那個吸了吸鼻子,道,「嘿嘿,我知道,我當然知道了,這是他們間的情,趣嘛,我知道的,我這就是考考你,看看你到底有沒有長記性。現在知道了,你長記性了就好。長了就好......」
「是嗎?」他將信將疑的看了一眼他。
「是的是的,哎呀,這都快吃飯了,咱們也別待在這兒了,去大廚房看看香兒妹子今天晚上做什麼好吃的吧。」
「香兒,今天晚上的飯是香兒妹子做的嗎?」
他叼著個樹杈子,道,「那可不,大當家吩咐了,今天寨子裡有貴客到,一應吃食都得挑好的來,咱們寨子這麼多姑娘,可不就你的香兒妹子做飯最好吃了嗎?她不來誰來!」
被打趣的小土匪,臉「唰」的一下就紅了起來,在夕陽的餘暉下,就像個淋了水,掛在枝頭搖搖欲墜的西紅柿。「別瞎說,姑娘家的名譽,不好這樣亂說的。」他羞著羞著,居然還急了起來。
「吐!」他把嘴裡的樹杈子一吐,勾著他的背,苦口婆心的勸道,「不是七哥打擊你,幹咱們這行的,朝不保夕,前一刻可能還好好的在一起說話,下一刻就很有可能要互相收屍了。你...」
他截住他的話,鬱郁道,「七哥,你說的這些我都知道,我就是怕耽誤了她,這才不敢說的。她要是不知道還好,要是知道了,又碰巧對我也...哎!我許不了她未來,就想等寨子裡情況好點了,在山下給她找個好夫君,有寨子裡這些兄弟幫她撐腰,我借她夫君幾個膽子都不敢欺負她。
她過得好,我....也就好了。」
「啪!」一記響亮的掌「啪」一聲就落到了他肩上,他有點嫌棄,「你這些蠢話跟大當家的說過嗎?」
他搖了搖頭,「沒有。」
他翻了他個白眼,「幸好沒有,要不然大當家的能給你氣死。」
小土匪,「?」
七哥道,「我剛才跟你說那麼多,你以為我是想跟你說什麼?」
小土匪呆傻不變。
七哥做了做思想準備後,又道,「我的意思是,你要是真心喜歡她,就該早點跟她表明心意,選個日子娶了她。咱們是不安定,朝生暮死更是常事,但你看看現在這個世道,昏君近小,奸臣當道,比起生死無常來說,能親口跟喜歡的姑娘表個白,能成個婚生個子,已經是最難得的幸運了。
遠的不說,就看看咱們夫人跟大哥,要是大哥還在......雖說現在夫人跟大當家的也挺好,可總覺得缺了點什麼。
你個小子,可別生在福中不知福。」
那小土匪嚥了咽口水,似鼓足了勇氣,跟他道,「七哥是不是又想起思思姑娘了。」思思原名連思,是元陽城裡花月樓中最潑辣的姑娘,也是樓裡最愛笑的姑娘,他跟七哥是兩個月前下山採買東西的時候認識她的,那個時候她正好打折了,一個企圖不花錢就想吃她豆腐的男子的手。
她是樓裡的媽媽從安陽買回來的,穿著大膽,整個身子都裹在薄紗中,赤著一雙腳,腳腕上還帶著重達十斤的鐐銬,思思姑娘說,那是樓裡的媽媽怕她跑了才特地賞她的,別的姑娘都沒,就她有。
他第一眼見她就覺得這姑娘看上去腦子不好,可七哥卻看入了迷,不但拿著寨子裡用來採買牛肉的錢給她去街邊一間成衣鋪子裡買了雙錦鞋,還蹲在她面前,親自給她穿了上去。
七哥說,她的眼睛很乾淨,她不是傻,是善良佔據了罪惡。
而他只覺的,那思思姑娘真不愧是花月樓裡最招人稀罕的姑娘,也不愧值得那媽媽花重金買一副獨一無二的鐐銬把她鎖住。這樣個會吸錢的錢袋子,要是放寨子裡,他也捨不得讓她跑了。
回山後,七哥領了二十大棍,而他也因勸阻不利得了十大棍。
兩個開花的屁股一起暴露在空氣中時,他發現七哥還在發呆,於是,他就說,「七哥,你要是真喜歡那姑娘,就把她請上來吧。」
「請?」他回了神,又像沒回。
他說,「是啊!請她回來。」實在不行就搶,反正是土匪。
「這不好吧。」七哥說。
「有什麼不好的?」他想,看平日裡,七哥的為人處世,也不是個溫柔的啊!不至於不敢吧。
「那.....」他捂著半邊屁股,倔強的支稜起來,「那好吧!改明兒我就請她上來。」
「嗯嗯。」這山裡好久也沒喜事了,看來明兒是可以喝酒了。
他這樣想著,然而,等明天真正到來後,他就傻了。
他的七哥跑到那花月樓裡,居然真的用的「請」。
「啊—,輕點,輕點!」他看著七哥又開裂的屁股,實在忍不住了,「噗」一聲的就笑了出來。
七哥抬起他僅好的右手,掄圓了就朝他後腦勺狠狠一拍,「笑笑笑,還不是你出的餿主意,叫我請她上來,害老子被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