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被查的底掉的馮陽(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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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馮陽這裡也數次收到過郭瀟她老爹轉賬的龍元。
這事說起來,可大可小。往大了說馮陽和郭瀟她老爹已經涉嫌洗錢了,往小了說這卻又只能算是家庭成員間的資金流動。
不過有一點罪名,真要是追究馮陽,那他肯定能坐實了;那就是馮陽一直沒有繳納過個人所得稅,算是犯了偷稅漏稅罪。
當然了,國安負責的是事關國家安全的大問題;有關偷稅漏稅這事,不歸他們管。
現在,國安的負責官員覺得這事或許是一個可以拿捏馮陽的手段。
但是,這個手段能不用,還是儘量不用。
因為偷稅漏稅這事,它同樣是個可大可小的罪名;而且個稅的繳納也是有個申報週期的。
不可能說公民個人今天賺了多少錢,明天就必須要到稅務局去給你繳稅。
一般只要多長時間之內,把稅交了,這都算是允許範圍內;甚至超期了一些,也不能算是就該坐監獄的;稅務方面最多收你一些滯納金。
只有數額特別巨大,超期還太久的;這才會被定為偷稅漏稅罪。
馮陽這算起來時間不太久遠;數額不算小,但也沒到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
只要馮陽願意,這個可拿捏的點,他是可以儘快解決掉的。
國安這裡想要達到的目的,是讓馮陽配合國家達成政治上的目的;可不是沒事和自己某個出色的國民反目成仇。
稍微沉吟了一會兒,這位官員直接拿起桌上的一部電話,打電話通知了一些人到會議室開會。
……
在會議室裡,參加了“馮陽專案專案組”的成員全都到齊了;大家一起在這裡獻計獻策、集思廣益。
其中一位已經頭頂都禿沒了,靠著腦袋四周的毛髮地方支援中央的半老頭道:“我覺得我們是不是可以派人做做馮陽那倆女朋友的工作,讓她們主動離開馮陽是最好的辦法。
她們本身倒是沒什麼,不過她們的家人可以拿捏的地方很多。
比如石夢蘭的父親和母親都是官場中人,本就是我們體制內的人;我們用升官和降級,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間接左右石夢蘭。
而郭瀟的父親原來的底子可是黑的,現在雖然已經洗白了;不過當年的事真要拿出來較真,也夠他喝一壺的。
我們這樣搞一下,是不是就可以間接逼郭瀟就範;讓她離開馮陽?”
這時,另外一個比較年青點的,看著不到三十歲的年青幹部道:“這樣不妥!不管是馮陽,還是他的倆女朋友,都是小年輕人呢。
這個年齡的人,正是青春氣盛的時候;逆反性特別的強。
我們如果這麼做了,就算是成功讓那倆女生離開了馮陽;那最有可能的結果也是激怒了馮陽。
到時你們覺得馮陽還會配合國家完成這項任務嗎?真心配合做事和蓄意破壞做事,你們覺得效果能一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