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章 以身相許(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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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屬於趁人之危。
「想不到陸大少爺還是個正人君子,行了,沒事我就走了,這頓飯你付錢。」
沈依依拿著包,乾淨利落的走了出去。
包廂的門被關上,陸明軒才鬆了口氣的躺在椅子上,關於沈依依的心思,他真的是一點都看不懂了。
不只是季曉,就連顧瑾都說沈依依對他有意思,這像是有意思的樣子?
走的一點都不拖泥帶水,平時不是兇他就是罵
他,有一點好臉色嗎?
他們認識多久了?
陸明軒掰著指頭算,得年了吧?
要是喜歡的話,早在一起了,何必等到現在?
可是一旦想到沈依依有朝一日可能會有別的男人,可能會像剛剛那樣,對待別的男人,他心裡就莫名的堵得慌。
咬了咬牙,陸明軒衝出包廂,追到門口的時候,沈依依早就開車揚長而去了。
陸明軒開車追到沈依依住的公寓門口的時候,看見一輛陌生的車停在門口,沈依依站在樓下,在她的面前站著向鶯。
陸明軒沒有出面,悄悄把車停在不遠處,人走到一邊的大樹後,藉著樹蔭擋住自己的身子,捏緊手機。
看樣子這次是向鶯自己一個人過來的,沈依依想必不會有危險,陸明軒覺得自己現在不宜出面,正準備離開的時候,他聽見向鶯的聲音,驟然停住了腳步。
「向恆回來都跟我說了,沈依依,你的性子跟我年輕的時候還真有幾分像的,我知道你有自己的驕傲和稜角,但是現實就是很殘酷,這是我這個當媽的給你上的第一課,盛南成的床,你必須上,孩子,你也必須給我懷上。」
向鶯高昂著下巴,趾高氣昂的看著沈依依。
沈依依扯著嘴角冷笑,「你憑什麼?」
「就憑我是你媽,就憑你這條命是我給你的。」
沈依依不耐煩的掏掏耳朵,想問她是不是就只會這麼一句話,永遠都用這一句話來束縛住她?
「哦,是嗎?如果人能選擇出生的話,當初我寧可胎死腹中,也不願意被你生下來,你說的很對,你現在嫁了個好人家有權有勢,我是一無所有,你要是真跟我較真起來,我一定敵不過你,但我能決定我自己的命運,你敢讓盛南成來,我就敢去死,讓你眼睜睜的看著你那個兒子的死期一天天的到來,卻束手無策。」
沈依依相比起穿了高跟鞋的向鶯矮了一截,但是說話的語氣和氣勢絲毫不弱,兩人四目對視,旗鼓相當。
向鶯哪裡知道自己這個女兒居然軟硬不吃,胸口上下起伏了好一會兒,又咬牙,「說到底你都是我女兒,是我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我不會害你的,如今你只需要跟你盛叔叔上床,上個孩子下來救你弟弟,屆時你能得到的會比現在多得多,我聽說你現在還在娛樂圈做個小明星,我也知道你從小就喜歡唱歌,有個做歌手的夢,現在你只需要做這點簡單的事情就能完成你的夢想,這對你來說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你再好好考慮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