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國 第十四章 旗都冥詔(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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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都冥詔
朕自旗歷7577年登基,6載有餘,受命篤弼,不敢懈怠,夙夜勤勉不輟,
恐負重託。掮國於身,負民於軀,無悔矣!歲歲循舊制,罔勤不誓,
故改制革新,格性揚志,以耀先德,上仁國興,上戾國亂,遂削王權,
徵官餉,以安民心,上用足而下不匱,乃國之道。然奸佞逐利不仁,
不省己身,竭民之財 , 役軍之力,不虞天性,不迪率典,圖先祖之偉業,
悖大旗之朝綱。朕舉措不及,行婦人之仁,期奸佞通道義,至大廈傾於蟻穴,
上愧於祖宗,下累於蒼生,朕之過,無所赦,馳騁沙場,以正朕心!
旗安年
這是一份罪己詔,主要意思是,我在旗歷7577年登基,至今6年多,繼承了先皇遺願治理國家,每天早晚勤奮努力不敢放鬆,生怕辜負了先皇的重託,揹負著國家和百姓的重任,無怨無悔。上千年按照過去的制度,很多後輩不思進取不約束自己,因此提出變革,主要是為了改變人的本心,豎立志向和目標,這樣才能更好地繼承先輩的優良品德,國家的高層仁義賢德國家就能昌盛,反之,則國家就會衰亡,因此,消減了一些王權的力量,開始對他們徵稅,以此安撫百姓,國家國庫充盈,百姓不缺衣食,是旗國的根本之道。
可是奸臣叛賊,只知道追求利益,從不反省自己,用各種方式擷取百姓的錢財,把軍隊的兵士當苦力,不按照上天的本性,不遵循常法,如今還要圖謀整個國家。
我沒有及時採取措施,優柔寡斷,期望奸臣逆賊能自我反省,致使整個旗國遭受生靈塗炭,對不起祖宗和百姓,我的過錯無法寬恕,那就去戰場殺敵,讓自己心念通達。
這次周汝川一路殺過來,顛覆旗國,和旗安年的革新有一定的關係,或者說是導火索,借題發揮,周汝川的先輩為旗國立下過汗馬功勞,所以得以封王,是異姓王。連續幾代靠著封地和俸祿,沒有一人考取到功名,無法進朝堂為官,因為姓周不姓旗,覺得旗國是在故意排擠他們,便有了反心,不斷地擴張,增強實力。
旗安年雖然貴為皇子,後來成為太子,但一直非常用功勤勉,正如他自己所說夙夜不輟,極其看不慣那些世襲拿俸祿的王侯貴胄,覺得就是因為國家養著他們,這些人才不思進取,而且手中權利太大,在自己的封地肆意增加稅賦,盤剝百姓,用各種手段吞併百姓的土地,讓封地擴大。
旗安年認為國家的稅賦應該一致,都是旗國的百姓,在旗國的土地上,無論在封地還是村落,不應有差別。還有吏制,封地內官員的任免國家可以不干涉,但俸祿應由封地支付,這是迫不得已的決定,朝廷指派了官員,封地要麼打壓彈劾,要麼拉攏,這些人拿著國家的俸祿,不為國家做事,乾脆放權,也甩出一定的包袱。
最後是律法,封地內,王公貴族為所欲為,自行制定律法,篡改旗國刑律,使得一國之內,沒有標準的律法,這點讓旗安年很惱火。
對於封地的稅賦,國家一直分文不取,每年還要給這些王公貴族發俸祿,更是助長了他們遊手好閒的作風,綜上幾點,登基後立刻改革規制,這就是“一語驚百官”的始末。不準這些人自己制定稅制,不準擴張封地,不準更改律法,每年封地的收入和國家的俸祿要交納一成的稅賦,稱為官餉,
政令一發頓時引起了王公貴族的強烈不滿,周王伺機而動。其它王公貴族袖手旁觀,大家都想沆瀣一氣,嚇唬一下旗安年,讓他收回政令,一切恢復到從前,這樣大家都好,他們對旗安年這個剛剛登基幾年的皇帝沒有那麼多敬畏之心,才有了這次周王帶兵長驅直入,能快速圍困旗都的後果。
當然周王憑藉自己的力量無法坐擁百萬大軍,秘密向夏國借了五十萬兵馬。夏國一直對旗國虎視眈眈,不斷地騷擾邊境,曾經提出讓旗國歲歲納貢,俯首稱臣,被旗國曆代國君拒絕。這次和周王一拍即合,同時周王還串通了一位最重要的人物。這點旗安年知道時,為時已晚。
這份罪己詔之所以被稱為冥詔,表明了旗安年要和敵人死戰的決心,是視死如歸的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