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二章 妥協的運營商們(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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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國的三大運營商,屬於純純躺著賺錢。
背靠國家的基建設施,同時實質上掌握著壟斷市場,華國的三大運營商的日子過的簡直不要太舒服。
以鄭理之前本體所在的大馬為例,大馬一個人口三千萬的國家,有超過二十家的電信服務運營商。
華國十四億人,只有三家運營商。
當然電信業集中的好處在於這幫運營商的議價能力特別強,在硬體廠商面前就是大爺。
《日月風華》
不管是國內的花為、中興、新華三,還是國外的愛立信、諾基亞,這幫通訊裝置廠商在三大運營商面前跟孫子一樣。
華國的運營商們能夠拿到的價格絕對低於市場正常價格的。
不僅是硬體裝置便宜,專業的運營人才薪酬待遇和國外比起來也更低。
國內電信運營商跟國外比起來,成本要低上不少。
以歐羅巴聯盟內最大的電信運營商德意志電信為例,他們在2021年的營業收入是1087.94億歐元,淨利潤是42億歐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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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利潤和營收比,華國電信在6%左右,而德意志電信不到4%。
這之間的差別,主要來自於華國電信運營商的運營成本更低。
但是運營成本低的好處,普通人並沒有享受到,華國的通訊資費從貨幣購買力的角度,和國外相比並沒有便宜。
在座三大電信運營商的董事長們,第一次有這種感覺,要知道之前這種採購談判根本輪不到他們親自出馬。
一般最多是副總級別的人物就搞定了。
之前的通訊裝置廠商們誰敢在他們面前這樣說話?
他們也是從副總往幹上來的,基本上都是他們說是什麼價就是什麼價。
公開招標只不過是走個過場。
“說白了,我們也是為國家服務,我們需要維持整個電信產業這麼多人的就業,同時還要為國家上繳一部分的利潤。
如果我們還要貢獻三成的生物通訊資費來給科創生物,那我們的整體運轉會變得相當困難。”
這種言論,多少帶點道德綁架的意味,同時言論裡漏洞多到李渺渺不想吐槽。
李渺渺在上MBA的時候,專門系統性的學習過邏輯學的課程,學習之後她認為對她的幫助非常大,有助於思考透徹事務的本質。
對方一說完,李渺渺馬上盯著漏洞反駁道:
“首先,我們這是商業行為,而不是行政命令。
既然是商業行為,那我不管是和國企還是和民營企業談判,我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利潤最大化。
甚至我跟你們在談的時候,都沒有遵循利潤最大化的原則。
我相信我不管是跟花為還是跟鵝廠,或者阿狸,這些網際網路巨頭們談,別說三成,我要五成的利潤對方都會答應下來。
我之所以提出三成,已經是做出了一定的讓步。
其次您言論裡維持電信產業這麼多人的就業,難道生物通訊和傳統的通訊是兩件衝突的事情?
生物通訊相當於你們的另外的商業專案,至少短期內,傳統通訊行業是不會被幹掉的。
你們同樣需要員工們來維持傳統通訊產業的運轉。
而在生物通訊的加持下,你們有五到十年的緩衝時間,能夠利用起來安排可能被最佳化的員工。
再不濟,國企下崗裁員的事情並不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