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如此。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

可是,我的興趣在哪?

週六一早,我和我爸,我們爺倆就蹬個腳踏車從家出發了。二毛說他有事,下午再去找我們。

我和我爸獨處的時間挺少的。他不是在二樓一個人待著,就是在二樓一個人待著。就吃飯、會客的時候能見著他。

去丁家莊的路上,我們爺倆一時無話。快到丁家莊的時候,我爸開口了,說:“劍,你要是和那閨女成了,我和頌文兄是不是成親家了?”

我……我一口氣差點沒上來。

我無奈道:“爸,您是被我媽給傳染了嗎?”

我爸想了想,說:“也對,是太早了點。估計你媽是看上那閨女的高個子了,想著正好能和你互補。”

我……這自尊心可傷大了。

我大聲說:“爸,我還沒開始長個呢!”

我爸哈哈笑,說:“對對對,對對對……”

明顯敷衍我。

我不服氣道:“我都還沒變成公鴨嗓。”

關於個子這個事,我和王天問時常討論。雖然英雄不問身高,但是“三級殘廢”(我們那形容男子個子不到一米七的)也不合適。

王天問說,他是板上釘釘了,他爸爸媽媽都個子矮,他的嗓子也開始變聲了;我還有機會。

這不,我牢記在心呢。

我爸安慰說:“就算變聲了也沒事,你都快一米七了,可以……”

他瞥了我一眼,看清我臉上“憤懣”的表情,把“將鞋底墊厚點”這幾個字咽回了肚子。

我們繼續無語騎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