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下來了!

雖然斷了一隻手,但只要回到營地,就安全了!

它切實的殺死了三個人類,也把他們的耳朵割下帶回,憑藉這份功績,酋長不會慢待它!

絕處逢生,哥布林弓箭手踉蹌著,於二十分鐘後到了一個洞穴之前。

“糞弓!糞弓,你怎麼了咕嚕?”

夜幕之下,悉悉索索的聲音響起,兩隻哥布林哨兵從洞口走出,左右扶住了糞弓。

糞弓喘著氣,亮出手中的耳朵:“我被偷襲了咕嚕!一個人類,一個狡詐的人類偷襲了我!儘管我被斬斷了一隻手臂,但我還是英勇的戰鬥,將他殺死!你們看,這隻耳朵就是那個卑鄙的人類的咕嚕!”

“啊呀咕嚕!”

“糞弓,你是勇士咕嚕!我立刻帶你去見酋長,堅持住。”

一隻哥布林背起糞弓,轉頭看著它的同伴:“石矛,你看好洞口咕嚕,不要讓人靠近。”

石矛點頭,它扶了扶胯上掛著的弓箭:“放心咕嚕。”

看著自己的同伴消失在洞口,石矛正想轉身觀察情況,身後突然響起聲音——

“噠。”

是馬蹄聲。

石矛轉頭看去,躍下馬背的人類全力一揮,將其腰斬!

正是陳恩!

哥布林是群居生物,這一點陳恩心知肚明。他先前故意只砍傷不砍死,就是為了讓那哥布林主動帶路。

傷其十指,不如斷其一指。

但陳恩想要的——

從一開始就是盡折十指!

輕易將哨兵腰斬之後,陳恩撿起屍體上的長弓,拉開試了試。

還算順手。

他拾起箭壺,對小可愛說道:“難得別人帶路,不打個招呼實在不像話……小可愛,我們進去吧。”

“哼。”

小可愛鼻哼一聲,跟隨陳恩腳步。

洞穴約莫有兩米高,有明顯的挖掘痕跡,並非天然形成。

如此在黑暗中前進五十米左右,眼前豁然開朗。

一個營地依山傍水,矗立在一片溪谷之中。

營地內處處都是篝火,藉著火光,陳恩看清了營地全貌。

不夠大,也很簡陋。

傘狀的木製高窄建築星羅密佈,頂棚蓋著茅草和獸皮。幾個帶刀的哥布林在路口、門口站崗,模樣疲怠,毫無精氣神可言。

更讓陳恩有點訝異的是——

數量很少。

每一個房子都是門窗緊閉,沒有燈火。營地中更沒有大規模用火的跡象,甚至看不到幾個人影。

這是……

都派出去執行任務了?

“嗚——”

正遲疑間,號角聲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