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 集市(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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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下手推車,我和湯姆的行進速度提升了好幾倍,我們一前一後地跑著。
必要時刻總有取捨,搬出來的幾箱藍傘被我扔在原地,只帶了幾支在身上,留著拿回小城給醫學狂人研究。
在紅球喪屍身上已經浪費了不少時間,我擔心探測的位置發生變化,所以跑得非常快。
但是我不敢把湯姆落得太遠,雪團似的紅灰使能見度大大降低,我們隔得遠了他遇到危險我也看不見,而且他可能會跟丟。
我們回到昨晚扔喪屍頭的地方,古昱他們果然不在了,幸好紅灰還沒將他們的痕跡掩蓋,地面上還有清晰的腳印。
順著腳印,我們一路找過去,很快就找到了車輪印,使暗器的傢伙們果然是有交通工具。
雖說兩條腿跑不過四個輪子,但如果我盡全力的話,應該不會被甩開得太遠。
廣省不像蒙區和藏區,我不相信使暗器的傢伙們會是從幾百公里開外的地方跑來捉六腳怪。
可即便只有五十公里,湯姆也堅持不住了,他漸漸體力不支,最後實在跑不動了,朝我揮揮手,讓我別管他繼續追,救老喬和古昱要緊。
我把多餘的彈夾都給了他,喪屍的領地意識強,一個區域內只可能有一隻紅球喪屍,‘球體音箱’被我幹掉了,理應不會出現別的喪屍攻擊他。
而且昨晚的毒氣把附近的變異獸也都毒死了,眼下最危險的反而是人,但人類沒有異能撐腰,幾個滿滿的彈夾威懾力足夠了。
我繼續奔跑,一百公里是個什麼概念,馬拉松全程距離的兩倍,還是全速奔跑,要是沒有喪屍的超強恢復力,我早就跑到虛脫斷氣了。
這可真是千里尋夫啊,我心中感嘆,末世裡女主只能當男主使,男主那必須是超人類的存在。
順著殘留的車輪印,我追蹤到一座小鎮,這裡離省會城市比較遠,天空中飄落的紅灰變得稀稀拉拉、好像毛毛細雨。
不知道他們在鎮子周圍佈下了什麼防禦措施,打眼瞧著根本沒人看守,越是這樣越說明他們守衛森嚴,我沒有貿然闖到鎮子裡去。
沒過多久,紅灰終於停了,視野變得開闊,我在見鎮外守了一個多鐘頭,發現這個鎮子熱鬧得很。
它讓我想起了黑市,總有車輛進出,大部分是貨車,車箱用鋼筋加固,裡面裝的肯定不是普通的貨物。
我一路追來就怕發現老喬和古昱的屍體,直到靠近這座鎮子我才安心,他們應該暫時沒有生命危險,既然被帶回來了,說明湯姆的猜測是對的,他們留著老喬有用,也許他們也想研究晶片,總之古昱跟他在一起比較安全。
抓捕六腳怪,進進出出的貨車,難道他們也在用喪屍做實驗?
我觀察了一陣子,意識到想要進鎮的唯一辦法就是弄輛貨車,我退到了鎮外的公路上,在路邊蹲了四十分鐘,終於等到一輛車速較慢的貨車,司機好像喝多了,車子開得搖搖晃晃。
進鎮檢查的時候需要對貨車進行掃描,藏在車底下或車頂上,都不是好辦法。
等貨車開到我近前,我一躍跳出藏身的草叢,槍口瞄準駕駛室的擋風玻璃,大聲喝止司機停車。
司機確實喝高了,反應有些遲鈍,但這年頭敢一個人出門,那肯定是有準備的。
他從副駕駛座上抓起一杆獵槍,可惜酒精麻痺了他的神經,在我這個超級喪屍眼裡,他的動作太慢。
他的槍口還沒伸出車窗,我已經跳上駕駛室外的踏板,一拳打碎了車窗,一手抓住槍桿,在他還沒反應過來的時候,把槍扯出了窗外。
司機被我打暈扔到路邊的草叢裡,我冒充貨車司機把車開進了鎮子,負責守門的人只看通行證、不認人,通行證上又只有名字,沒有照片。
這輛貨車的司機叫竇曉,這名字男女皆可,所以沒有引起守衛的懷疑。
進了鎮,我按照路標的指引將車開進一片集市區,雖然這和黑市的性質類似,但黑市更像一間綜合性商場,而這座鎮子卻像是肉類批發市場。
裡面賣的多數是變異獸肉,都是半死不活或乾脆死透的,清一色的地攤,沒有正式的商鋪門臉兒。
商販都是開著車,像趕集那樣,把車停在馬路兩邊。
我的貨車上裝了一車變異獸,這種東西應該是變異後的羊,全是死的,血糊糊地堆在車箱裡。
我隨便找了個空位停車,等車子停好,我從駕駛室裡跳出來,身邊立刻圍上來幾個男人。
“新來的不懂規矩吧?”
“這個位置已經有人佔了!”
“趕緊滾。”
幾個人衝我嚷嚷著流氓架勢十足,擺個地攤都能遇上惡霸,我也是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