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我為刀俎,誰為魚肉?(求訂閱)(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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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是想睡覺,就有人塞枕頭過來啊!
關於差役制度的諸多弊端,王安石是認為已經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嚴重影響到國家和百姓,歷史上王安石也是提出了募役法(免役法),來針對此項弊病進行深化改革。
就常規流程而言,是由他先舉出事例,說明問題,然後提出變法。
但是張斐語出驚人,竟然要就此法來來起訴朝廷。
這不禁給王安石帶了靈感啊!
之前那一套流程,都是他一個人去朝中爭取,但這種事,往往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朝堂之上,必有一番爭論。
而且很難爭出結果來。
但如果是在公堂之上,那就必出結果,將更有說服力。
律法相對是比較嚴謹的,不太可能似是而非。
故此王安石很是心動。
張斐解釋道:“如果此法本身就違法,那就構成起訴朝廷的理由。”
王安石聽得都傻了,“這法也能違法?”
張斐點點頭道:“當然可以。”
王安石好奇道:“違甚麼法?”
法就是法,法還違法?
那是違得哪門子法。
不會是契丹法吧?
契丹不也是抄咱們的麼。
張斐訕訕道:“這個我目前已經有些眉目,但還不敢肯定,暫時不敢妄言。”
王安石臉色一變,你都不肯定,你上哪這來幹嘛。
突然,他審視了張斐一番,見這小子信心滿滿,一點也心虛,不禁心想,好小子,又想藏著掖著。
一直以來,張斐打官司,都是將關鍵論證給藏著,直到堂上再拿出來,打他們一個措手不及。
對此,王安石也是能理解的,畢竟張斐地位卑微,若是過早拿出來,可能就沒了,也有可能被人找到破綻。
王安石認真思索起來,他只在乎起訴差役法,手段他不在乎,如果張斐真的能夠起訴成功,肯定了差役法違法,那他變法不就是水到渠成。
太輕鬆了。
半響,他突然嘆道:“這你不可能成功的,如果朝廷認罪,你知道這會出現怎樣的後果嗎?”
張斐道:“我當然知道,我也沒打算取得成功。”
王安石錯愕道:“那你豈不是自找麻煩。”
張斐笑道:“朝廷不認罪,那是出於政治考慮,在司法上,我是有把握能贏,現在的問題,就是我能否起訴朝廷,在律法上,並沒有規定不能,但實際上可能不會允許我這麼做。如果王大學士能夠支援我,讓我獲得起訴的資格,我至少能夠逼得朝廷查清這中間貪腐桉來搪塞我。”
王安石恍然大悟,“原來如此!原來如此!你小子可真是狡猾,不,是笨,用牛刀殺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