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 救場(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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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
範純仁偏頭看向張斐,「你此話怎講?」
張斐面色凝重道:「如果不能揭穿黃老二最為醜陋的一面,這個官司的勝算將會小很多。」
這場官司打得就是法外情,故此這情是一定要到位,否則的話,情就是難以突破法的界限。
範純仁稍一沉吟:「主審官也一定是詢問該問的問題,否則的話,這都不用你們上訴,旁邊站著的法司一定會駁回主審官的判決。」
「這不一樣!」
張斐搖搖頭。
範純仁問道:「有何不一樣?」
張斐道:「珥筆是帶有攻擊性的,可以在問題中,設下陷阱,而主審官是本著公正的態度提問,是不具備攻擊性的,只是針對疑點提出自己的疑問,對方很容易猜到,本可以提早想好應對之策,這是難以揭露對方最為醜陋的一面。」
範純仁稍稍點頭,又問道:「那你說哪種審問方式更為公正一些?」
張斐笑道:「這還用說麼,當然是前者。」
「為何?」範純仁問道。
張斐道:「因為雙方珥筆都會竭盡全力保護自己的當事人,同時不遺餘力的攻擊對方,這幾乎是可以確定的。若主要由主審官提問的話。」
他偏頭看向範純仁,笑道:「範司諫與我打過兩場官司,應該知曉,許多問題,看似很公正,但在不同的時機問,以及改變先後順序,所得到的效果是大相徑庭。」
範純仁沉眉不語。
這一點唯獨他感慨良深。
因為就他跟張斐交手過,許多對自己有利的問題都是要藏著的,要等對方先出手,然後再拿出來反駁,若是先拿出來,可能會被對手反制。
若由主審官主導,誰知道他在想什麼,他問這個問題的目的是什麼。
身在堂上的許芷倩也感覺到有些不妙,看樑棟的態度,也不知道會給他們多少發揮的空間。
以前的審問方式,珥筆也有資格提問,但主線控制在法官手裡,珥筆只能根據法官的提問來進行辯訴。
果不其然。
當黃永利上得堂時,樑棟就直接問道:「黃永利,你身為獨子,為何不接年邁的母親跟自己一塊住?」
由於宋朝非常看重孝道,在《宋刑統》中,就有這麼一條規定,別籍異財,供養有闕,可以以不孝論罪。
也就是,子女趁著父母年老,便將父母財產私分,另立門戶,由此導致子女沒有盡到供養父母的職責。
這罪名最高可以判處死刑。
故此黃永利再狠,他也不敢母親在世時,就將宅子給賣了。
樑棟上來也得就這一點提出質問。
黃永利當即叫冤:「官人明鑑,小人是冤枉的,自家父去世後,小人一直都想接母親與小人一塊同住,但母親習慣住在老宅,始終不肯與小人一塊同住,為此小人甚至都與母親爭執過幾次。」
許芷倩立刻道:「你若真有孝心,為何你母親這幾年過大壽,你從未出現過?」
黃永利是一臉傷心,搖頭道:「這確實是我的疏忽,這些年一心就顧著賺錢養家,忽略了母親大壽,我真是不孝子啊!」
說著說著,他語帶哽咽,還抹了抹眼睛。
對面的李磊立刻道:「關於這一點,司錄可派人去詢問,黃永利每天他有多麼忙碌,天天起早貪黑,時常連自己的生日都經常忘記。許娘子從小就養尊處優,自然體會不到平民的辛苦。」
許芷倩也被迫改變的詢問物件,向樑棟道:「如果司錄知道黃永利在兩年前七月初八在做什麼,就知道他說得都是謊言,不可信也。」
這些問題本來都是用來詢問黃永利的,但現在她只能直接去說服主審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