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 伊朗的內變(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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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7章 伊朗的內變
西元1970年5月的一天,伊朗總統巴劄爾甘,冷靜地聽著來自中國的宗教訪問學者撒仲謙,簡述這幾年來,他與大阿亞圖拉霍梅尼之間,關於伊斯蘭理論與伊斯蘭治國思想的溝通。
按照撒仲謙的總結,霍梅尼的意志堅如磐石,不可動搖。他的思想可以主要概括為:
一、伊朗必須是一個伊斯蘭共和國,由教士領導和統治。這是因為他認為無論是世俗的政府還是普通民眾,都有著不可彌補的缺陷,唯有教士集團,經過長期對真主虔誠信仰,以及苦行、學習和洗練,才具有高度的、純潔的意志和能力,治理好國家。
二、他的理想,是一種“哲人王”制度,宗教的最高領袖,是經過了長期的考驗,從無數教士中挑選起來的,因此可以負擔這一職責,他是具有最高伊斯蘭教義學養和最高道德的典範,由這樣的最高領袖,掌握國家最高權力,擁有國家事務最終裁決權和最高監護權,才是最有效最穩定的伊斯蘭政體的邏輯起點和建構基點。
三、按照霍梅尼對“伊斯蘭政府的形式”的設計,伊斯蘭政體的“立憲”含義,不是指基於公民權利,對政府權力及其運作進行限定和規範,而是指統治者服從《古蘭經》和《聖訓》。“因此,伊斯蘭政府可以被界定為依據神法對人進行統治”。他認為這樣的話,能夠保障社會基本準則和核心價值的穩定性,排斥來自現實社會的功利考量,防止準則與價值的變異。
而一定程度上,超越於世俗的伊斯蘭教法學家作為社會準則和核心價值的監護人,又進一步維護和鞏固了社會準則和核心價值的穩定性,並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社會準則和核心價值的實踐性。
四、霍梅尼想透過設立國家利益委員會,建立一個伊朗伊斯蘭政體兩極宗教與世俗)之間最重要的連結器。社會的理想與現實之間,總會存在矛盾,當伊斯蘭崇高的社會理想、社會準則,與人民群眾眼前的實際利益、現實願望發生矛盾時,由這個機構進行調節。
巴劄爾甘內心呵呵,完全不以為然,一個教士集團能夠帶領伊朗走向現代化?這是指望用千年前的成功經驗,複制到今天,強行來適應現代社會,怎麼可能真正行得通?或許伊朗能夠因此而穩定,但一個神權國家,也讓國家未來變得沒有希望。
巴劄爾甘在原時空的歷史上籍籍無名,但新時空可是伊朗現在最有名的政治家。這主要是因為摩薩臺政府當年被中國拯救後,其“伊朗民族陣線”政府得以延續,而巴劄爾甘也在這個過程中,成長為新的黨魁,最終成為總統。他曾經到中國讀過博士,對於中國的革命理論很熟悉,雖然他認為伊朗有自己的特殊性,不可能遵從中國的模式,但作為一個充分接受了現代教育的高階知識分子和曾經的軍人,他肯定也無法接受霍梅尼這種“神權國家”的想法。
時光來到1970年,伊朗的經濟,這些年發展相對順利。目前每天僅出口以中國為主以及其它國家的原油,就達到了250萬桶,年出口量高達10億桶伊朗有原油儲量1500億桶以上),僅此項收入就超過了60億美元,更何況還有天然氣收入,目前透過巴基斯坦、通往中國的石油和天然氣管道,已經貫通,加上一些其它收入,例如自己煉的成品油,每年與油氣有關的收入,摺合美元就高達90億美元。
伊朗此時的人口,不過是3000萬人左右,所以單單石油收入,平均到每一個國民,就高達300美元。在中國的幫助下,又從中國和西方引進了一些工業,所以現在伊朗的基礎工業體系,也發展得不錯,各種産業疊加之下,使得伊朗的人均gdp,已經達到了1000美元左右,在六十年代末期,可謂妥妥的中産收入國家。
收入不錯,對國民的福利也就不錯,所以“伊朗民族陣線”的統治,還算穩固,軍隊也在這個過程中,逐步現代化和“國家化”。但是巴劄爾甘也敏銳地發現,國家存在著巨大的隱憂——宗教集團不斷加強了對世俗的幹預,這對世俗政黨政府,構成了越來越大的威脅,尤其是霍梅尼為首的教士集團。
巴劄爾甘自己就是虔誠的什葉派信徒,他當然不會反對教士,但他作為一個世俗主義者,也不能接受教士治國。每一次想到伊朗的宗教集團結構,他就不由得悚然而驚。
什葉派將教士分為:霍賈特伊斯蘭、阿亞圖拉、大阿亞圖拉這三大級別,三個遞進的級別,要經過長期和嚴格是宗教研習和學術研究,根據所達到的學術水平和研究成果,經過極其嚴格的篩選制度逐步晉升。當今全球什葉派穆斯林中的大阿亞圖拉不足十人。
每個什葉派穆斯林,都會在清真寺裡跟隨一位阿訇,即霍賈特伊斯蘭。每位霍賈特伊斯蘭,又會追隨一位阿亞圖拉,每一位阿亞圖拉,又會以一位大阿亞圖拉為導師。甚至可以這樣說,全球數千萬的什葉派穆斯林,可以根據在世的當代8位大阿亞圖拉,而分成8路大軍。這是何等的力量?
所以不能讓激進而不能調和的人物,長期呆在大阿亞圖拉這樣的重要地位上。
巴劄爾甘從沉思中回過神來,他對撒仲謙發問:“您
對霍梅尼的理論有何看法?”巴劄爾甘很尊敬撒仲謙,這位中國學者溫和而謙遜,但思想非常敏銳而開明,能夠容忍各種不同的思想,哪怕很異端。他不僅對伊斯蘭理論非常熟悉,也對西方思想和中國蘇聯的各種思想流派,非常熟悉。
撒仲謙溫和地笑笑,說道:“我不能說霍梅尼的理論,在伊朗特殊國情的背景下,毫無道理,它是有一些合理核心的。或許在一個階段中,伊朗形成宗教世俗的二元政體結構,是合理的,不過霍過梅尼想要的是進一步的教士一元化的結構。這我可不贊成,我可不相信一個無約束無制約的教士集團,能夠保證不腐化,或許他們本人可以,但他們的親屬子女呢?”
“教士集團與現代政黨組織,確實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政黨組織更靈活,能夠透過建立內部制度和外部人民監督的體系,來保證組織的活力,中國gc黨是一個明顯的例子。但在教士集團中,唯一能約束他們的,就是對真主的信仰,但很多人的信仰,也是各自從自身利益出發的信仰。”
“我對您的建議,是注意兩個方面。第一個是伊朗的現代化,對伊朗鄉村的沖擊,一直到現在,伊朗的鄉村,是由鄉村首領卡德胡達,或者大地主的代理人穆巴謝爾來管理的,這些人在現代化的過程中,所得甚少,反而由於政府傾向於鄉村土地改革和提升婦女地位,有所不滿。雖然霍梅尼教士集團也認為鄉村需要改革,但至少鄉村權力階層,目前的不滿,是指向政府的。”
“第二個是針對教士集團,需要非常謹慎的措施,他們在伊朗的影響力太大了。而霍梅尼的理論,是被非常多的教士認同的,每個宗教,總是傾向於建立地上神國,世俗化對很多教士而言,就是異端。”
巴劄爾甘非常認同撒仲謙的判斷,要在伊朗建立穩固的政體,教士是繞不開的,如果一味打壓,只會讓伊朗政局處於動蕩,他們對民眾的動員能力太強了,但是也不需要霍梅尼這樣的激進教士,那是另一種威脅。
送走撒仲謙後,巴劄爾甘沉思了一會,他想到了上次與中國大使談論伊朗政治人物的時候,中國大使對流亡西方的前巴列維國王和霍梅尼兩人的評價:巴列維只是一個伊朗的民閥,而霍梅尼,說不定就是伊朗的列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