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狗咬雞(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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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過晚飯,收拾乾淨,上茶。
大家在堂屋,商量明天買宅子的事兒。
汪汝遷坐在小娘子邊上,先說他今天的事。
燕旻又把他那塊名刺拿出來玩。這麼好的東西確實能把玩。
形制和常見的牌子差不多,不過長一些,比笏又短。
“笏度二尺有六寸,其中博三寸,其殺六分而去一”,不過以前的尺寸要小。
五品以上用象牙笏,六品以下用木笏、就是個木製手板。
這沉香名刺,大約寬一寸半、長四寸、厚二分。
這麼薄、很容易折斷的、一定要小心。
上面雕的主要是海水江牙,中有一丁。
雕的比較簡單,沒那麼精細,但大約能看出矮壯的將士、簡直是丁海本人。
這樣的名刺、夠新奇。多半是和丁海關係不錯才能有,他不可能隨便發一堆。
汪汝遷聲音好聽、專心的和小娘子講:“我覺得知縣在利用我。”
野蔓點頭。
他現在經驗不足,也能有直覺,要不然怎麼做權宦?
智商高情商低,照樣被人玩死,那地方更殘酷。
有些人就是有天賦、潛力,跟人玩幾次,就能很快弄明白,吃了虧也能爬起來。
有些蠢的、自然是蠢死了,沒說的必要。
汪汝遷看小娘子的意思,那是很正常,他不在意了,就說:“有個案子。熊家和紀家鄰居。熊家一條狗,跑到紀家咬死了一隻雞。”
王素寧在主子身邊、小小聲:“這不是很正常?”
鄉下雞毛蒜皮的事兒多了,城裡也差不多。
汪汝遷不是講故事、是敘述:“紀家打死了那條狗。”
方必健嚯:“那還不得鬧起來?”
這就高丶潮,一點不含糊。
燈光照的汪汝遷的臉特別精緻,眉眼都好看。不過還要再養一養。
汪汝遷對這樣的雞毛蒜皮也動了情:“熊家說那是海外帶回來的狗,比人還貴。跑到紀家鬧,把紀家一個小妾鬧的流丶產。”
野蔓點頭:一隻雞→一條狗→一個胎兒的命。
接下來就可能是兩家打的頭破血流、結下死仇。
汪汝遷說:“兩家都不樂意了,跑到衙門告。熊家要求賠狗,說給紀家賠一隻雞,但他的狗值八千兩銀子。紀家現在是要賠人,多少銀子都不要,就要那動手的、抵命。熊家說,紀家一堆的妾、一堆的子女、那就是推出來訛人的,而且這麼幹過不止一次。”
一群人聽的瞪大眼睛。
王素寧問主子:“有這種的嗎?”
野蔓反問:“你覺得呢?”
羅發小聲說:“奇葩的你根本想不出。你覺得是一條人命,他知道啊,就是用人命來訛你。譚娘子那次給纏的,好在是人多、銀子多。”
野蔓說:“用銀子從衙門砸出一條路。本地人是有優勢,但大商隊、比幾個村子的人還多。”
王素寧想想,譚娘子那商隊是龐大。
一般的地頭蛇訛她?
要不是怕打死人、衙門那兒不好搞,所以,直接砸衙門就夠了。
但是,遇上這種還是好憋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