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的太守府中,身為漢興太守的糜暘正在處理著政務。

自拿下西城之後,房陵城中的鄧輔豪強勢力,在糜暘的武威威懾下,馬上就心甘情願的對糜暘表示臣服。

自此糜暘順利取得了,整個漢興郡的實際控制權。

在成為名實相副的太守後,糜暘便開始著手在漢興郡中進行一系列的施政。

其中最重要的莫過於人事安排。

前漢時地方行政建制實行郡縣兩級制,郡國為地方最高行政機構。

今漢因為刺史的職權不斷增加,所以地方行政體制轉變為州郡縣三級制,郡國成為地方中層行政機構。

漢興郡在行政劃分上屬於益州管轄,而現今的益州牧乃是劉備。

所以按照行政體制來說,糜暘在政務上要服從於劉備的指示,但在兩漢,太守一職的權力非常大。

當世,大部分太守均為二千石,而兩千石乃是兩漢的官員是否是***的重要標誌。

關於一郡太守的職權,《漢官》有詳細介紹:

「太守專郡,信理庶績,勸農賑貧,決訟斷闢,興利除害,檢察郡女幹,舉善黜惡,誅討暴殘。」

《續漢書·百官五》又曰:「並舉孝廉,郡口二十萬舉一人。」

由於太守的權力之大,故前漢宣帝曾說過:

「庶民所以安其田裡而亡嘆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訟理也。

與我共此者,其惟良二千石乎!」

從以上的事例可以得知,一郡太守幾乎等於這個郡的土皇帝,幾乎是無所不管,軍政一把抓。

在這樣的情況下,糜暘在對於郡內官職的任免上,更是幾乎可以做到一言而決。

而在一郡的諸多官職中,有三個職務最為緊要,分別是都尉、主簿、功曹。

秦代實行郡縣制時已置郡尉,即兩漢的都尉。

「郡尉,秦官,掌左守典武職甲卒。秩比二千石。有丞,秩皆六百石。景帝中二年更名都尉。」

漢代都尉,基本上每郡均設,但在少數內地之郡偶爾也有不設都尉的,在邊地或較大之郡偶爾也有設兩三個都尉的。

東漢建武六年時,劉秀罷郡國都尉,但後來由於軍事所需,在邊郡往往不定期地設都尉,奉行有事則置、無事則罷的原則。

內地諸郡除三輔外,在東漢時一般很少再置都尉。

漢代都尉一職的設定較為靈活。

都尉隸屬於郡太守,在一郡中的地位僅次於太守,其屬下有丞、主簿、功曹、小史等。

除了丞為六百石之官外,其餘屬員均由都尉自行闢除任用。

漢興郡雖不是什麼大郡,但因為與南陽郡接壤,所以漢興郡在劉備勢力中算是邊郡。

在這種情況下,按照慣例是要設定都尉的。

都尉是兩千石***,糜暘是沒有權責任命的,但是糜暘卻對漢興郡的都尉人選有建議權。

之前糜暘便運用了他的建議權,讓丁奉成為了漢興郡的都尉。

至於漢興郡中的郡兵暫時還未組建,所以丁奉目前除了協助鄧艾統領本營三千兵馬外,並沒有其他兵權。

但隨著漢興郡逐漸步入正軌,他這個都尉的重要性就會逐漸體現出來。

當丁奉得知他被糜暘舉薦成為漢興郡都尉後,他對糜暘可謂是感激莫名。

在追隨糜暘之前,他只是一小小軍司馬。

但在追隨糜暘之後,得到糜暘信重的他,如今竟然成為秩比兩千石的都尉,這對丁奉來說無疑是他以往不敢想象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