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不甘為弱 第二十四 拾荒人甲(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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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那李排長帶隊離開,林凡心中仍不是個滋味。
明明是自己這邊有理,蟲族逃起來本就難追,軍隊很有可能是追不到的,自己這些拾荒人也算幫他們解決了麻煩事。
可偏偏他們還要從拾荒人本不容易掙到的錢裡,強行插上一腳,明明是相互得利的事,非得做得那麼難看,讓人心中不是個滋味!
但林凡卻始終沒有傻乎乎地去講理,因為他早已不再是小孩子了,很多事情看在眼裡,心裡也就明白了。
倘若鄧澤不給李排長這份賄賂,這軍官指不定就要咬死這兩條多足蜈蚣就是軍隊殺死的,拾荒人一根蟲毛都別想指染,
拾荒人掙點錢不容易,蟲族逃起來難追之類的客觀事實,又關他李排長什麼事?事實並不重要,鄧澤也不可能跟他論理,官字兩把口,怎麼說怎麼有理。
難道還能跟軍隊鬥不成?
最讓林凡難受的是,倘若那李排長是個欺壓良善的兵痞,那也就罷了,可偏偏他一開始留給自己的印象不算差。
沒有看自己勢單力薄,便強取豪奪了蟲屍,而是給自己一個市面上還算合理的價錢——即便這個價錢也就是個走私價格的零頭,但還想軍人按走私的規矩來做生意麼?
林凡怎麼看他,也算是個正直的軍人。
但這次敲詐勒索,收受賄賂,卻也是事實。
只能說這個世界上只有一個個活生生的人,而非一個個死板的身份,雖說人們依靠身份在社會立足,自然是要維持身份,但可以額外撈油水的時候,卻又有幾人能管得住手呢?
王老闆這麼一個熟識的人,或是為了維持鋪面,或是為了更好的發展,都在暗中做著走私,更何況其他人。
李排長不是強盜頭子,手下的兵也不是他的私兵,哪怕自己孤身一人在叢林裡,他也不可能讓他的手下把自己殺光搶光,沒有哪個兵會執行這種一定會被軍法殺頭的命令,只為了服從一個靠一紙文書任命的排長。
所以他還不如發點善心,留點體面。
但到了模稜兩可,不會明面違背軍法的情景下,他對鄧澤敲詐勒索自然就強硬起來了,這是不賺就是虧的買賣。
道德又值幾個錢?
林凡想得極為清楚,他也極為理解這種行為,但他心中的不甘卻怎麼樣也沒有因自我排解而消散,反而越來越濃。
憑什麼,憑什麼自己就得做被人魚肉的弱者,淪為這套社會暗面執行秩序的忍受者之一?
然而現實卻是,無論此刻的自己再怎麼不憤,自己也當不了“李排長”,甚至連拾荒人的頭目都不是……
自己只是一個“拾荒人甲”,在談判時連句話都說不上,在分錢時會因為這次的勒索而少拿,僅此而已!
錢不是主要的事,主要的事是憋屈,是那種連發言資格都沒有的憋屈。
但在他的不甘轉化為動力,動力轉化為實力之前,他只能當個“拾荒人甲”,現狀不會因為他的心緒而改變,只會被他的心緒所孕育出的行動所改變。
他唯有在弱小的現狀中,為了渺茫的成長希望而戰!
這支拾荒小隊的負重已經不輕了,不敢再招惹任何蟲族,哪怕只是發出聲音都是容易引起風吹草動的禁止行為,直到他們小心翼翼地返回到城門口,這才互相開口交談。
“老實說,防禦軍也算不錯,雖然入伍時每月津貼只有兩千,但勝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