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這種東西,它喜歡飄。

兜裡稍微比其他人多了點什麼,就自以為高人一等,於是便飄起來。

飄起來的高度,從高人一等,到高人N等,直至於不承認自己是人,而是仙、是佛、是神了。

然後回過頭,眼中看到的自己出身的群體就成了草芥和螻蟻;草芥可以隨意收割,螻蟻可以一腳踩死。

看到生養自己的地方,便厭棄起來;還要找一個理由,說「擋了我的路,我要逆天」!

趙景陽由是產生了諸多的念頭。

夜明口中所說的故事,大抵在很多人眼中,可能不過如此,為愚者而言,可能只是心裡有點不舒服之類的。

趙景陽卻在反省——這就是階級形成的本根。

源自於人的一種本性——自私。

人是個複雜的東西,既有殘酷自私的一面,也有光輝璀璨的一面。

一些教派宣揚的七宗罪之類的,其實倒也沒差,把人的暗面表述的很通透。

於是許多人,便以「既是本性」,給自己找到一個理由——所作的一切,都是發自本性的,是生物的本能云云——然後曲解為「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而若夜明口中的故事,那些當事人,那些經手的超凡者們,絞殺「怪物」,把當地的居民當作誘餌和炮灰,說不定他們心中當時還挺「光輝」——「這是為了大局」或者說「剿滅了怪物,你們以後就不會受害」,所以「付出代價是應該的」。

說到底,是隻把自己當一回事,而沒把那些傷亡的百姓當一回事——因為立足之處,便是覺得自己比那些百姓高一等。

所以百姓可以作誘餌,可以去死,他們的財產可以毀滅;但那些超凡者卻不能,因為他們自認為「更具價值」。

如果「以數百人的死亡」換取「他們自己毫髮無傷」,是「划算」的,對他們來說,是理所當然的事。

而他們的所作所為——或者只因為這是個任務或者任務的獎勵;從沒考慮過,剿滅怪物,到底為的是什麼。.z.br>

不禁要反問,既然剿滅怪物讓百姓付出的代價,比不剿滅怪物任憑怪物傷害付出的代價更大,那這個剿滅還有什麼意義?

其實就跟第二上海灘當初的一些事相彷彿——為了攫取人道貢獻度,一些人勾結在一起,把人變作殭屍,來兌換人道貢獻度一樣。

本質都是不把人當人,而把自己當神仙。

這是根植於本性中的惡虐。

這樣的現象,其實隨處可見。

徹頭徹尾的壞,擺在明面上還好說,直接滅了就是;那種打著「為你們好」的旗幟,行著「毀滅你們」的事,還表露出一副光輝璀璨的模樣,便更是十分的噁心。

它不是不能做好;就像夜明所經歷的,那些超凡者完全可以準備周全,讓鎮上的居民暫時離開,佈置妥當,剿滅怪物未必是一件難事;而不必一定要讓鎮上的老百姓去作誘餌和炮灰。

他們是一開始,就把老百姓當作炮灰的。

所以根本沒考慮過其他的方法。

因為他們自己,是高人一等的。

在他們之下的,對他們來說,只當作是工具。予取予求。

趙景陽怔了半晌,然後搖了搖頭:「我聽說你們志士會也有超凡者,這說明不是所有的超凡者,都是你當初看到的那樣。」

這算是一種辯解。

夜明沉默了一下,道:「是的,志士會是有超凡者,我還見過他們;但是,我覺得他們加入志士會,可能並不是因為平等人格和反抗暴政的理念;因為他們的眼神,跟我們仍然不一樣。」

了頓,說:「我覺得他們另有目的,而不是真心要跟我們一起實現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