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街道上,韓雪穿著一身粉色運動裝走在前,後面是一身病號服的程鏡,兩個很奇怪的組合,還好是上午人少,不然一定會引起不少轟動與矚目。

韓雪還在絮絮叨叨的跟程鏡說著:

“咱倆說好的,最多不超過一年,還有你不可以亂翻屋裡任何東西,不可以靠近我房間,不可以......”

是的,韓雪打算讓程鏡住在自己屋子裡,兩個人要“同居”了。

這件事她想了很久,總讓程鏡待在涼亭也不是辦法,風吹雨打的,哪天再得病了,自己管不管?而且小區裡的人現在都不知道怎麼說自己呢,雖說自己表現的不在乎,可讓自己長期成為別人飯後消遣的談資,自己還無視,自認沒有那種心境,她做不到。

“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我不會,發現我難受....”

低沉的而又傷感的歌聲從旁邊的男裝店傳了出來,韓雪站定,瞧了瞧裡面,再看看程鏡,走了進去。

店裡裝修很舊了,裝修還是好幾年前的風格,因為今天不是週末的關係,所以只有韓雪程鏡兩個人。

“歡迎光臨xxx男裝品牌店”,一名穿著藍色工裝的女導購迎了過來,臉上掛著職業微笑跟韓雪打招呼,然後她就看見後面的程鏡,臉上明顯一愣,轉瞬間回覆平常,再次保持微笑。

韓雪指了指程鏡,然後對著女導購說道;

“給他選一身合適的衣服,對了,還有鞋襪內衣什麼的都選一套。”

韓雪說完就走到等候區的沙發上玩起了手機,她一邊心不在焉的看著新聞八卦,一邊安慰自己,給這個男人買衣服只是為了讓他不那麼顯眼,好讓大家不那麼注意自己,不是別的,對,就是這樣的 。

十分鐘後,韓雪正漫不經心看著手機,一雙白色休閒鞋映入韓雪眼簾,抬頭,看見程鏡的第一眼稍稍有些驚訝。

導購的審美還是很不錯的,給程鏡配了一身淺藍色的休閒西裝,衣服線條流暢,做工考究,非常的合身,西裝上衣沒有扣,裡面的剪裁合身的白色襯衣,領口處漏出鎖骨和部分胸膛,一條黑色皮帶纏繞腰間,褲腳線筆直,再配上腳上白色休閒鞋,讓人眼前一亮。

韓雪沒說什麼,走到櫃檯刷卡付錢,只是看到小票的時候心好痛好痛,這麼貴的嗎,我都可以買想念已久的水晶高跟鞋了。

出了男裝店,走在街道上的韓雪再看路人的時候,總是稍稍抬起她的下巴,韓雪有點理解富婆包養小白臉的感覺了,她現在就是,雖說那個壞人又不白,也不帥。

她再回頭看程鏡,覺得程鏡也挺帥的,真是人靠衣裝馬靠鞍。

路過一個賣冰激凌的臨時攤,她買了兩個,一個草莓味的,一個巧克力味的,她先輕輕的舔了一下自己手上草莓味的冰激凌,然後把巧克力味的遞給後面的程鏡。

程鏡剛伸手去接,韓雪趕忙把遞過去的冰激凌縮了回來,然後在程鏡不解的目光中,把巧克力的冰激凌也伸舌頭舔了一口。

看著程鏡一臉錯愕的神情,韓雪心中很是得意,就像打了多大勝仗的將軍,然後她就一手拿著一個冰激凌,在程鏡面前晃呀晃,畫著不規則的圈圈,是那種赤裸裸的挑釁。

正在韓雪得意的時候,只見程鏡一伸手,直接奪過韓雪左手中巧克力味的冰激凌,一口就吃下了四分之一。

韓雪驚呆了,她沒想到程鏡會這樣,但想一下就釋懷了,你跟他講什麼文明衛生,他會管嗎,哎呀,本小姐失策了。

街道邊的長椅上,韓雪坐在上面吃著冰激凌,而程鏡就像個忠誠的衛兵一樣筆直站在韓雪身後,眼光深邃,看著馬路上的車水馬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