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江夏風雲 第十八章袁術敗逃(第1/3頁)
章節報錯
冠軍縣內,東城區域,黃御麾下那率先進城的三千人馬,駐紮在此處。
大軍安營之後,黃御便立即給眾將士‘約法三章’——不得擾民,不得搶奪財物,不得欺負百姓。
違反軍紀者,殺!
文聘本就是南陽郡人,對南陽郡,有一定的感情。當看到黃御能如此約束手下將士,讓南陽郡的百姓,得以減輕兵災之禍。
心中大喜!
不自覺的,對黃御的敬佩之情,又加深了幾分。
在文聘的心中,黃御是個有大胸懷的人。現在,又加上了一條——大仁義。
冠軍縣東城區的主要居住者,皆為普通百姓。黃御在此駐軍,其目的,不言而喻,保護百姓。
有了這兩條之後,黃御的‘明主’之態,便愈發的明顯了。
文聘心中的牴觸情緒,也愈發的消除了。
不久之後,蔡勳率領著五千襄陽軍到了。
他們一進城,哪有什麼軍紀?
搶!
大炮一響,黃金萬兩。打仗這事,對襄陽軍的軍官來說,是升官和發財;對將士來說,是發財。
怎麼都避不開‘發財’兩字。
而發財的手段,正是‘搶’!
現在,冠軍縣就在眼前,猶如一隻剝光了的小羊羔一樣。不狠狠地搶它一番,怎麼對得起自己一路急行的付出?
半天之後,冠軍縣就猶如‘人間地獄’一般了。
唯獨黃御派兵控制的東城區,能僥倖免於災禍。
一是因為蔡勳給黃御面子;二是因為普通老百姓的東西,太廉價了,襄陽軍不屑。
搶一百個老百姓的家的收穫,也沒有搶一個‘大戶’之家,來的豐厚。
文聘見後,深感痛心。找到黃御,對其說道:“御公子,我替冠軍縣東城區的老百姓,謝謝你。請你一定要守住這最後的防線。戰爭之中,百姓無過,何必要他們承受這戰爭的災禍呢?”
黃御:“你放心。此事,就算你不說,我也知道該怎麼做了。我的底線,就是絕不退讓一步!”
“仲業,有件事情,我要提前和你說一下。當初,我答應了蔡勳,只要你能來到我江夏軍,攻破冠軍縣的功勞,他們拿‘大頭’。這樣,你的功勞,可就剩不了多少了。你放心,這功勞,我記在心上。以後,定會補償給你。”
當文聘聽到‘蔡勳’兩字,眼前不由自主的浮現出城中其餘三區百姓的慘烈場景。
頓時是怒火中燒。
打仗的時候,狗屁不是;搶功勞的時候,一個頂倆!
而且,就會欺負百姓。
這樣的垃圾軍隊,我文聘豈會視若珍寶?
不屑待之!
再觀黃御,先是出謀劃策,然後身先士卒,最後進了城,又能約束手下將士,實乃名主之風範。
和蔡勳一比,孰強孰弱,高低立判。
自己以前真是瞎了眼,才會投靠了蔡家。
表面上,黃御索要了自己;實際上,是救自己於水火之中。
讓自己可以在亂世之中,守住心中那最後的道義。
想到這些,文聘心悅誠服的拜道:“多謝御公子。以後,仲業定全力輔佐之,任憑御公子差遣。”
黃御見後,大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