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章崇和陳楓娜(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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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幾天的時間。
李塵一直在觀看典籍,惡補三十年來這個世界的變化,仔細瞧著許多年輕人在時代交替中對自我、對人生、對婚姻、對友情、對前程的看法。
他看過一個又一個人的故事,看生生死死,看情深義重,看紙短情長。
————“新上界2年(隕墨山莊建立第2年),我決定離開聖朝長安(鬼蜮洞中世界曾經的人族京都城),我最好的朋友陳楓娜送我出城。
陳楓娜讓我說一些什麼,她的意思是,這麼多年的朋友,你這一去前程難以卜算,總得留下點兒什麼。
我、陳楓娜兩個人,生來無父無母,很早之前就已經認識,雖說後來走的路不同,但自認為友情不曾改變。
我問陳楓娜:你想聽我說從前還是未來?
陳楓娜說都可以,只要別損我就行,不然你丫的這張嘴是在太損了。
我說那可能真的不可以,因為我平時只會損別人。
她說再貧嘴就踹你丫的,我說你的腳大我知道,腳臭我也知道,別說踹,燻也燻死了。
她沉默不語。
我個人認為,我們聊得其實還算平和自然。
這是幾年以來,少有的,安靜地彼此聊天的時候。
幾十年以來,我們在各自的路上走走停停,交叉的路口斷斷續續,但是從來沒有真正中斷過。我們的路不一樣,所以總有看不到對方的時候。
看不到她的時候,我偶爾會想起她,在忙碌的,溫水煮青蛙一樣的生活裡,能想起一個久不交集的人其實是很難得的一件事。當我想起她,那麼至少說明一件事,她對我而言很重要。
因為有些朋友,尤其是經歷過很多事情的老朋友,你想起她這件事就像吃飯喝水一樣簡單。如果你有這樣的一個人,我想你總會明白,這和戀人不一樣。我們很認真地,在矛盾和聯絡中維持著這份難得的,親人一樣的友情。
我對她的最後一次記憶,是幾年前的某個冬天,當時下了雪,我冒著雪出去包了一個小雪人送給她(雖然對修行者來說,下雪不算什麼,但是我總得表達一下我做這件事情的艱難),我到現在還記得那個雪人的模樣,原因是那個雪人很醜,醜得我到現在都不敢告訴她,其實那個雪人的原型就是她。
其實說了這麼多,沒什麼催人淚下的乾貨,我只想表達一件事。
不論從前,現在,或者是未來;一個人一生的路會很長,經過的十字路口,遇到的人會很多。
總有那麼一條路口,在黑暗的時候,忽然亮起一束昏黃的光,燈光下站著一道模糊的、深刻的影子,她會告訴你:不要怕,光在哪裡,我就在哪裡。
其實上面的那些都是廢話,我感覺不鋪墊一下,不足以表達我是個很會說話的年輕人。
我想說的只有一件事:陳楓娜,在當年,我曾經走過一條黑暗而狹長的窄巷,巷口已經開始出現生死的痛苦,你是讓我走過那條窄巷的光。
黑暗可以忘記,光不能忘記。
我們是老朋友。